东乌旗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5:10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三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务信息共110余条,其中党务信息80余条,政务信息30余条;在局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各类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常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与各类政务信息220余条,发布应急通告48条,及时发布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检查等信息;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及“互联网+”平台中,及时发布更新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及执法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全流程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本年未结转和新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渠道、申请方式、办理程序。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机制,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原则,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各类平台,广泛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微信公众号也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操作运转。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二、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信息偏少,时效性不强;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掌握不全,业务不够熟练,在判断信息是否公开上把握不够到位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五公开”,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各项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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