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文体旅游广电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6 16:5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东乌旗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旗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东乌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以来,我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深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素质培训、优化平台建设等举措,确保信息按时按质发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文化和旅游信息,全力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依法性、全面性、及时性及准确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要求及时公布各类文化惠民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细化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好信息公开主题分类,公示涉及文化广电旅游的最新政策及文件,方便群众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公布内容均附概述及可下载附件,做到主动、公开、透明。2025年我局共发布信息18条,其中行政许可10条、行政处罚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策法规、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旅游等信息事项;公开文化广电旅游活动预告及开展情况,上传公共文化(文物)场馆基本信息和免费开放信息,结合社会公众关注热点,通过“东乌珠穆沁旗文化旅游宣传”自媒体提升信息公开针对性。我局全年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重点加强政府网站文化体育板块建设,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办公室推进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与管理;持续优化“东乌珠穆沁旗文化旅游宣传”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功能,及时更新调整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强化网站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分管领导牵头协调、严格把关,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依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三审”制度,严把信息报送质量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派员参加旗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熟练掌握条例法定条文和时限要求;各直属单位及股室按职能职责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完整,推动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己 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责任仍需进一步细化;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持续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质效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的职责边界,强化履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常态化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学习与交流活动,邀请专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信息筛选、平台操作等综合能力。三是提升工作质效。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定期梳理群众关注热点,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精准、实用,更好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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