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15: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东乌旗人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依托东乌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10条,其中2024年职称评审共计公示申报名单3通过人员名单1条,巡查整改信息1公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条,各项日常工作信息4在局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各类政策解读、安全生产、宪法宣传、民族政策宣传、劳动关系集体合同备案公示、事业编制招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警示教育与各类政务信息200余条及时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信息年度共计有25家企业内部检查、10家企业联合检查人力资源政策解读1条,就业政策解读2条,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及时发布更新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及执法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旗人社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制作了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审核表,由业务股室人员提交分管领导牵头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程,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人社局进一步提升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效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特定工作人员负责微信公众号日常操作运转。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策解读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从我局信息公开整体情况看,政策解读公开较少,由于政策文件的专业性以及关联性较强,群众在理解上比较吃力,需要用简单易懂的形式加以解读才能让群众看得懂。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尤其是就业创业、社保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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