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16:38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乌旗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努力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上级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的重点,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积极全面做好政务公开的管理工作,努力打造法治和服务型政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旗教育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6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8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43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县教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监督保障

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监督和指导信息公开责任股室文件上传,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严格落实执行三审制度,按照运营要求和制度,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等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旗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够,政务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开渠道不够完善,公众参与度不足。下步改进计划:

1、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县教育局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全面提升单位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2、完善公开渠道。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严格按照目录对接相关科室及时更新文件内容,真正做到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现代主流媒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东乌旗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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