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15:4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东乌旗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旗委、旗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及通告共计150余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企业许可公示7家、企业处罚公示3家;通过《锡林郭勒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自然人许可公示27人次,自然人处罚公示4人次,自然人行政强制公示6人次;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及“互联网+”平台中,及时发布更新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及执法相关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全流程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本年新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办结1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确保所发信息内容安全,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完善和优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发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意识不够强;二是政务公开审核不严格,出现错误用字或用词不准确的问题。 三是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守内容安全底线。三是积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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