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17:1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东乌旗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工信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领,以便民利企为初心,以畅通政民沟通渠道为使命,慎终如始做好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推动便民利企政策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工信局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旗政府三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总量159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92条。另外,工信局会同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天地锡林煤矿,发现安全监管不到位,行政处罚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工信局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制定会商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2022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政办函〔2021〕9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加强部门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促进网站内容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可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工信局按照旗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在旗政府三务公开网站上开设了本部门三务信息公开栏目,通过这些栏目人民群众可以了解本部门权限内可以公开的所有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工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加强组织领导、人员保障、经费保障、督查问责,明确责任分工,畅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全方位、多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的内容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推动工业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再谱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及时将政策法规和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第一时间公开。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工信局,东乌旗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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