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16:51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三务”公开系统等渠道,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信息1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旗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管好用好微信公众平台,并对部分功能进行了优化,为社会民众提供权威、及时、集中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机制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保证信息发布质量。同时,在机关股室设立信息员,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股室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二是个别栏目更新慢。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公开的要按时公开,各股室发布的内容要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保密审查审核,经领导审核后发布。二是定期自查栏目更新情况,做到应更尽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  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

来源:东乌旗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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