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15:1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东乌旗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旗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172条。其中,“财政资金”栏目公开43条,同时将旗级和各地各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在自治区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答复。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各类信息发布前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守政策、保密、文字等关口,对于重点内容坚持多人反复校对,确保不出错。安排专人每日关注后台易错词监测和隐私监测模块,第一时间分辨更正。日常工作积极开展自查,加强对已发布内容的检查,及时对不符合规范的文件进行纠正重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梳理并制定完善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学习,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的日常发布和审核,确保专题内无空白栏目、无有误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加强业务培训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广度深度有待拓展。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较为简单,政务公开向基层拓展和延伸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的学习,加强目录梳理,严格按照目录要求规范完整公开相关信息,杜绝少发漏发现象。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活动,以集中学习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持续推进队伍建设,将公开标准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弄懂学透,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公开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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