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5:1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乌里雅斯太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旗委、政府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截至目前,乌里雅斯太镇宣传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161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785条;乌里雅斯太镇“三务”公开平台信息共1468条,其中党务公开645条,政务公开681条,财务公开142条;政务服务方面,收集帮办代办事项47项,受理办结全盟“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69件工单,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建立完善镇、嘎查(社区)两级信访代办制度,接访受理信访案件4件,已全部办结;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排查矛盾纠纷8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信息发布严格遵守“三审”制度,即:嘎查、社区或各部门信息由嘎查社区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信息内容、信息格式,再由镇工作分管领导审核,最终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上传公开。对信息涉密涉敏情况、内容和错别字排查,做到了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文字精炼。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途径为智慧乌里雅斯太镇“云”平台、乌里雅斯太镇微信宣传平台和“三务”公开系统。各类公开平台均有专职人员负责维护和管理。智慧乌里雅斯太镇“云”平台现内设一个指挥中心和七个智慧云平台工作站,主要发布公开和展示宣传各项工作成果和收集处理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同步进行,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乌里雅斯太镇微信宣传平台为日常工作动态、工作信息主要发布途径,先关注人数已达到8900余人,每日发布镇、嘎查、社区各项重点工作动态,宣传发布上级各项政策,切实将工作开展情况公开透明。“三务”公开系统主要全镇党务、政务、财务等重点工作。嘎查社区信息由“两委”班子成员负责上报公开,镇级信息由六办一局二中心负责人统一上报公开,最终由镇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了各项信息的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督。并召开信息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通过视频教学、理论讲解等多种方式,紧紧围绕上传和公开信息为主要内容,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员熟练操作信息平台能力。并且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更新信息公开,定期对内容进行更新,需要各部门更新上传公开的及时转告相关工作人员,确保了全镇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质量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细化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积极创新,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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