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落实生态补奖政策,进一步巩固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成果,科学合理保护利用草原生态资源,成立休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组,制定印发《乌里雅斯太镇2021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实施方案》,与1538户签订休牧责任书,休牧面积524.83万亩。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切实加强《草原法》《内蒙古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赋权接得住、用得好,不断提升综合执法的水平和能力。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查处各类案件52起,已结案46起、共处罚13.97万元。
二是抓好畜牧业产业发展,累计培育乌珠穆沁羊核心群40群1.51万只,乌珠穆沁羊标准化畜群388群14万只。牛存栏量达到3.2万头,今年引进西门塔尔良种肉牛95头。马匹养殖达到213群6738匹,其中蒙古马家系保护试点1群22匹,马业专业合作社1家55匹,蒙古马保种核心群3群150匹,蒙古马保种场1处358匹。推动草原生态保护与利用,加大牲畜出栏工作宣传力度,共出栏牲畜16.982万头只,其中大畜0.19万头、小畜16.792万只。
三是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厂家开展净水器后期维护工作,为牧户安全饮水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准确掌握789眼分散水源井情况,为下一阶段项目争取提供基础依据。第三方鉴定公司对我辖区的1217户牧民的房屋进行了排查。申报距离常电主线1公里内的牧户172户,对接供电部门计划为29户牧户接通常电。开展牧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对卫生厕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台账,目前已完成12个嘎查户厕摸排任务。做好冬季防灾减灾工作,储备各类防灾减灾物资,保障广大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现有集体拖拉机7台、铲车4台。可调配车辆有大型铲车1台、越野车2辆、轿车1辆、皮卡车2辆。
四是强化政务服务能力,承接自治区赋予苏木镇权力事项清单49项,实现了10个部门17项行政许可事项和32项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网上“可办率”达到80%,办理承诺时限压缩35%,“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85%。受理办结设施农用地审批件212件、宅基地审批件115件、结婚登记件397件。办理全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热线工单17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梳理镇本级服务事项清单60项,编制服务指南60项,编制党群服务中心宣传PPT电子宣传展板2版。
五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53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47人。申报社会保险补贴372人,鉴定就业困难人员133人。办理壹孩生育服务登记证105份,贰孩、叁孩生育服务登记证136份,办理出具婚育情况证明35份,独生子女证明46份。精准摸排全镇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和缺口数量,为667户发放1538吨平价煤。
六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过渡期政策稳定。继续坚持“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帮扶、监管的连续性、稳定性,对脱贫帮扶措施进行成果评估,对17户51人开展成果验收,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开展监测帮扶,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早清零。
七是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结合疫情防控、鼠害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暨清洁家园行动40次、动员990余人、出动车辆129辆,清理、清运城镇牧区生产生活垃圾、牧区沿路两侧生产生活垃圾、死畜、白色垃圾等59余吨,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开展河湖治理“春季”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活动,紧紧围绕河湖长制工作总体部署,开展河湖常态化巡查,年内河湖长巡河湖共48次。
八是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春季畜禽疫病免疫工作共完成口蹄疫免疫341755头只,其中牛27319头、羊314436只,免疫率达到100%;开展秋季畜禽疫病免疫工作共完成羊痘免疫247775只、口蹄疫免疫318691头只,布病免疫318691头只,春秋两季动物免疫率均达到100%。
九是强化鼠疫防控工作,与嘎查、社区及9个矿山企业签订鼠疫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在12个嘎查设立了24个鼠疫哨点户。在各小区投放生物鼠药20公斤。在牧区投放生物鼠药7000公斤,鼠害防治面积达到40万亩。
十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调整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完成全镇常住人口人员信息录入,在翁图社区开展了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加强疫苗接种工作,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排查登记核实工作,排查上报重点地区返乡人员与旅游人员共1431人。
十一是做好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截至目前,8个嘎查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率达到67%。产权制度改革涉及1173户、4147人,清产核资后资产总额2269.62万元、集体草场总面积641.21万亩。昂格尔嘎查、硕盖图嘎查已完成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翁图嘎查、希那嘎嘎查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全镇8个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以来,以发展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共享发展红利为最终落脚点,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发挥作用,拓展了牧民群众增收渠道。比如:巴彦图门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投入120万建设乌珠穆沁羊繁育基地,购买500只乌珠穆沁羊,今年出栏收入达到25万元;额尔敦乌拉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投入110万元购买50多头西门塔尔育牛,根据今年的市场价格估算,明年收入预计达到20万元;巴彦图门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巴音高毕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托“兴边富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别新建蒙古牛保种基地和乌珠穆沁羊繁育基地;恩和吉尔嘎郎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托乡村振兴50万元资金落实肉牛养殖基地项目;阿木古楞宝拉格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乌里雅斯太山旅游景区扶贫项目投入使用,实现年创收25万元;都兰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托中央预算内投资125万元完成良种肉牛标准化繁育基地建设。全镇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3个嘎查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4个嘎查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十二是筑牢安全屏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和食药安全领域宣传引导,提高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以镇机关干部、嘎查“两委”成员、牧民等140余人组建13支扑火应急分队,提升了扑火灭火应急反应能力;与12个嘎查、2个社区和辖区矿山企业、煤矿签订草原防火责任状,层层压实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排70名机关干部,在煤矿主干道进行轮流值班,对过往车辆登记备案,掌握好运煤运货车辆基本情况。在防火工作期间,共登记检查2400余辆运煤车辆,无发现火灾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扑火灭火应急能力,完善灭火设施设备,为各嘎查发放12台斯蒂尔背负式风力灭火机、22台手提式国产灭火机。现全镇共储备134台灭火机、3个加油器、60个2号工具、16辆扑火应急车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信息发布严格遵守“三审”制度,即:嘎查、社区或各部门信息由嘎查社区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信息内容、信息格式,再由镇工作分管领导审核,最终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上传公开。对信息涉密涉敏情况、内容和错别字排查,做到了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文字精练。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途径为智慧乌里雅斯太镇“云”平台、乌里雅斯太镇微信宣传平台和“三务”公开系统。各类公开平台均有专职人员负责维护和管理。智慧乌里雅斯太镇“云”平台现内设一个指挥中心和七个智慧云平台工作站,主要发布公开和展示宣传各项工作成果和收集处理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同步进行,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乌里雅斯太镇微信宣传平台为日常工作动态、工作信息主要发布途径,先关注人数已达到5600余人,每日发布镇、嘎查、社区各项重点工作动态,宣传发布上级各项政策,切实将工作开展情况公开透明。“三务”公开系统主要全镇党务、政务、财务等重点工作。嘎查社区信息由“两委”班子成员负责上报公开,镇级信息由六办一局二中心负责人统一上报公开,最终由镇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了各项信息的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督。并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提升会议,通过视频教学、理论讲解等多种方式,紧紧围绕上传和公开信息为主要内容,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员熟练操作信息平台能力。并且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更新信息公开,定期对内容进行更新,需要各部门更新上传公开的及时转告相关工作人员,确保了全镇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
|
|
1
|
|
|
|
|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由我镇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全部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并加大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文字精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