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嘎海乐苏木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18:04 浏览次数:

2022年,嘎海乐苏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根据《东乌珠穆沁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东政公办发〔20231号)要求,现结合我苏木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嘎海乐苏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92条,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类信息、财政信息、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225条,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宅基地、农用设施用地等20件次,行政处罚47件次,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苏木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推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实施相关信息审查制度,遵循“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相关工作人员确定并制作、更新,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免于公开的信息说明具体理由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对难以判定是否涉密的信息,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请示,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苏木无自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嘎海乐苏木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涉及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要事项通知方面,目前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达到2526人,日常公众号维护更新工作运行良好。

)监督保障情况

苏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内容发布审查审核要求,确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批,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责任,明确由分管领导把关,一切对外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之前,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现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数量有待提升,内容不够详实,形式不够丰富;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2023年,苏木将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制度管理,规范信息内容,提升服务效能,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加强主动公开内容审核,跟紧形势趋势,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统计信息服务,灵活运用文字、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积极改善用户体验。

2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加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提升工作队伍综合素质。

3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成效管理,提升政策解读的科学性、舆情回应权威性、社会咨询满意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苏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1月10日

来源:东乌旗嘎海乐苏木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