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宝格达山国有林场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15:5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东乌旗宝格达山国有林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主动公开目录发布,公开质效稳步提升。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居民微信群、“三务”公开系统等渠道,主动公开政策法规、重大决策、民生保障等领域信息459条,其中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364条,“三务”公开事项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了宝格达山国有林场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所发布内容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标准、流程。成立涉密涉敏信息排查工作小组,对林场已发布的上网信息、公开文件、宣传材料等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是否存在泄露林场核心数据、重大决策部署未公开内容等情况,经梳理,均不存在以上情况。落实文字校对责任制,明确撰稿人、审核人为文字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各类文稿、信息、文件进行逐字逐句校对,重点排查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语句不通顺等问题,通过常态化排查整改,有效提升了信息发布的文字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我场公开信息主要依托宝格达山国有林场宣传微信公众号、“三务”公开两个平台,同时借助林场政务公开栏、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同步推送重要工作动态和政策信息。两个平台均由专人负责,目前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以场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当前公开信息多以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基础内容为主,针对林场生态保护成效、林业项目推进细节、政策落实解读等深层次内容公开较少,难以完全满足公众对林业专业信息的需求。二是公开渠道效能不均。线上平台信息更新及时,但部分老年群众、林区群众对线上渠道不熟悉,信息传递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三是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工作人员均为兼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在信息分类、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专业能力需进一步加强。改进情况:一是聚焦重点提质增效。围绕林场核心职能,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重点增加生态保护成果、林业资源数据、项目资金使用、森林防火预案等群众关切的深层次内容,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用文字、图示等通俗形式解读林业相关政策,提升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二是优化渠道拓宽覆盖。统筹线上线下公开资源,持续做好线上平台更新维护,通过林区广播、宣传栏、入户宣传等方式,向林区群众推送重要公开信息,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业务知识纳入林场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公开流程、规范和要求,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场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宝格达山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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