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乌旗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东乌旗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乌旗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考评 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导向作用,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 殡葬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1.加强领导,统一协作,坚持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 做到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格局。
2.加强殡葬改革管理体系建设,将殡葬改革纳入当地经济社 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殡葬管理、 执法、服务措施。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倡导厚养薄葬,树立文明新风尚,为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坚决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遏制不认真履行殡 葬改革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职、 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工作有序、稳步、健康深入推进,完成各 项殡葬改革任务。
二、考核范围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按考核评分细则和评分标准,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 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结合实地掌握的情况进行。
2.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年末,由旗政府成立考核工作组,到 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 场 核实等方式进行,并将考核结果报旗政府。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考核占旗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值 5 分,按年度得分比例计算为考核结果分值。考核结果纳入全旗年 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减分值的重要依据之一。
2.年度考核得分在 95 分及以上为优秀,95 分以下 80 分及 以上为合格,80 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年终 考核中加 5 分,对考核结果合格的单位加 3 分,考核结果不合格 不得分。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全旗殡葬改革联席会议 制度,定期召开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殡改情况,研究解 决问题,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殡葬服务等方面的工 作职责,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各苏木镇(场)、也要成立由 主 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殡管改革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 领导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嘎查干部一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切实压紧工作责任。各苏木镇(场)政府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目标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苏木镇嘎查两委干部包保责任, 各苏木镇(场)要制定针对嘎查(社区)的调度考核机制,明确嘎查 (社区)干部包组到户,及时掌握新去逝人员火化情况。同时要健 全约束机制,实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追究制,苏木镇辖区内出现 偷埋乱葬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1、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2、东乌珠穆沁旗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