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构建体系完整、分 工明确、密切协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我旗制定了 《东乌珠穆沁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6月30日
东乌珠穆沁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家、自治区、盟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自 治区卫健委《关于做好 2023 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的通 知》( 内卫基层字〔2023〕98号) 和盟医改办《关于印发锡林 郭勒盟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操作手册的通知》(锡医改办〔2023〕2 号 ) 文件要求,借鉴推广福建三明市医改经验,全面推进紧密 型县域医共体 ( 以下简称医共体) 建设,形成分级诊疗制度,提 高全旗服务能力,加快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密切协作、优 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东乌珠穆沁旗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改重要讲话和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福建省三明市的改革勇气和担当精神, 因地制宜借鉴和推广其改革经验,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问题 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 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 病贵问题。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协调 整合配置旗直-苏木镇-嘎查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人财物的统一和集中管理,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卫生人才在旗域内 合理调配,带动全旗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全面提升。
(二) 健康优先,医防融合。坚持以健康为中心,通过“预 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功能整合,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实 现居民全方位健康管理。
(三) “三医”联动,创新机制。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 性和协同性,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健 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落实县 域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
三、工作目标
2023 年 9 月底,全旗初步建成医共体框架体系,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形成旗直-苏木镇-嘎查一体、分工协作、上下联 动的县域医疗新型服务体系,实现医共体内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2023 年底旗县域就诊率和基层就诊率较上年度明显提升,力争到 2025 年分别达到 80%左右和 6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
四、组织架构
(一) 管理模式。旗政府牵头,成立由旗委组织部、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统筹履行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 安排和考核监管等职责。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健 康委,负责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各成员单位,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 组建方式。推行 “牵头医院+分院”的组织架构,东 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组建东乌珠穆沁旗总医院,对蒙 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 (场) 卫生院实行人事、业务、财务、药品耗材、绩效 等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旗委编办、卫健委、 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
(三) 统一管理。医共体内( 总医院) 明确唯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由总医院的院长担任,其他成员单位设立执行院长负 责 日常管理工作,执行院长由医共体( 总医院)党委研究后委派, 并报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备案。成立由医共体成员单位组成的医共 体理事会,对医共体实施行政、人事、业务、财务、药品耗材、绩效等统一管理。(责任单位:旗卫健委、编办、总医院)
五、主要任务
(一) 加强医共体党的建设。医共体成立党委,全面落实党 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建设中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作用。医共 体党委书记由旗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强化医共体内党 委和成员医院院级党组织建设,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问题议事决策机制,细化党组织会议、院 长办公会议等议事规则,准确把握医院党组织职责,推动党建工 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医共体党委议事决策和定期沟 通制度,集体研究决定医共体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健全医院 各类专业委员会建设,发挥专家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 (责任单 位:旗委组织部、卫健委、总医院)
(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要统筹整合财政补助资金, 落 实医共体内重点学科、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公共卫生服务和 承担紧急救治、公共医疗保障等财政投入;重点加大对医共体内 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的投入力度;对医共体内所属机构的补偿政策和投入方式不变,财政投入资金按照原渠道足额拨付到医共体成员单位。(责任单 位:旗财政局、发改委、卫健委、人社局)
(三)推进医共体管理机制改革。在严格遵循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赋予医共体独立法人地位,按照独立事业单位进 行统一法人登记。 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的单位性质、原有名称、人员编制、政府投入、职责任务、优惠政策不变,增挂东乌珠穆 沁旗总医院 XX 分院牌子。统筹盘活旗域内卫生健康编制资源, 依据上级规定医疗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 进一步优化配置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医疗卫生 机构编制资源,由医共体统一调配、统筹使用。建立医共体“编 制库 ( 池 ) ”管理模式,加快推进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责任单位:旗委编办、卫健委、总医院)
(四)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建立卫生技术人才引进机制。由医共体牵头开展卫生技术 人员招聘和引进工作,加快引进配齐卫生技术人员。根据旗域内 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岗位、地域分布等因素,科学设定医共体内 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岗位需求和招聘条件,集中制定 年度招聘计划,统一组织公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 管理。医共体可按照国家、自治区政策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 聘条件,对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面试、直接考 察等方式公开招聘。(责任单位:旗人社局、旗委编办、卫健委、 总医院)
2.医共体内部实行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将全旗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由医共体统一管理,逐步实行岗位“县管乡用”,促进人才 向基层流动。旗直、苏木镇 (场) 医疗卫生机构各类人员由医共 体总医院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完善岗位设置,使人员 配备与工作量相符合,医、药、护、技等各类人员配备比例合理 并进行动态调整,卫生技术人员由医共体理事会在医共体成员单 位内部统一调配使用,人员原有编制身份不变。医共体要优先保 障基层用人需要,在薪酬、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旗委编办、人社局、总医院)
(五) 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医共体可以将医疗服务性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 用于人员奖励,合理确定和动态提升医共体绩效工资总额和薪酬 水平,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分配, 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 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向基层人员倾斜,充 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 力和质量的内生动力。逐步推行牵头医院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 人年薪制。(责任单位:旗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总医院)
(六) 深化医保支付改革。适应紧密型医共体的医疗服务模 式发展创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将医共体整体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开展医保协议管理。住院按照病种分值 ( DIP) 付费,医保基金以统筹地区为一个 整体预算单位,不再细分到医共体或其他医疗机构。将门诊医保 基金总额预算 (含异地就医费用) 按比例打包到医共体,分配比 例综合考虑医共体整体的门诊医保基金历史支出权重、人次人头 比、门诊次均费用等因素,以协商谈判方式确定。建立“结余留 用、合理超支分担”的责任共担机制,加强监督考核。谈判确定 当年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后由总医院代表全部成员单位与医保经 办机构签订协议。医共体内医保资金统一使用,结余资金由医共 体留用,主要用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护人员的劳务性支出。 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共体规范诊疗行为,主动做好健康管 理和疾病诊治,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分门别类实施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责任单位:旗医保局、卫健委、总医院)
(七) 完善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
1.健全医共体内部管理制度。医共体内通过制定章程,规定 总医院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利益共享。医 共体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职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针对重大决 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流程和议事决策制 度,用制度管理医共体运行各个环节,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医共体健康持续发展。(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总医院)
2.组建内部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医共体整合资源的优势,医共体内组建完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医保管理、医疗安全和质 量管理、药品耗材采供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科室,整合建立医 学检验检查、放射影像、远程会诊、消毒供应、物流配送、健康 管理、信息管理等业务中心,医共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实现统一管理、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建立起顺畅、高效、节约的 运行机制。(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总医院)
3.推动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制度改革。医共体内 部设立药品耗材采购供应中心,设立唯一药械采购帐户,内部药 品耗材集中统一采购配送、药款统一支付,成员单位可以使用相 同的药品目录、执行牵头医院的基药比例,推动医共体内处方流 动、处方延伸、药品共享。 (责任单位:旗医保局、卫健委、总医院)
4.统一财务管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全面加强医共体内财务和预算管理。医共体成立财务管理核 算中心,总医院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统一管理。对成 员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固定资产交由医共体统一管理,各成员单 位独立设置的财务管理账户不变。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的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不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与医保基金 “打捆”由医共体统一管理。(责任单位:旗卫健委、财政局、 医保局、总医院)
5.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实行业务统一管理。发挥政府办 医优势加快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多方筹措资金进行支持,统筹推 进医共体内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县域医共 体内信息互联互通互享,实现对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 服务、双向转诊、人口健康、远程医疗、药械管理、家庭医生随 访、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技术支撑,打造数字化、 智能型的县域医共体。 (责任单位:旗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 总医院)
(八) 落实分级诊疗、急慢分治模式。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优势落实功能定位,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 南,明确医共体内旗直、苏木镇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建立完善医 共体内部和向旗域外转诊管理办法。医共体内旗直医院主要接收 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和重症稳定 期患者,提供旗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 稳定的慢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和 护理服务,同时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 等服务。 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为切入点,在旗域内实现筛查、 确诊、转诊、随访的连续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 续性服务。 (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总医院)
(九)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医共体内技术资源共享优势,将旗直医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纳入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团队,旗直医院医师与苏木镇(场)卫生院医师开展“1+1” 组团,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医共体为签约家庭医生居民开通上下转诊绿色通道,对家庭医生上转的居民优先预约、优先接诊;对下转的患者交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连续性服务。建立家庭医师激励制度,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总医院)
(十)加强中蒙医药服务。将中蒙医药服务全面融入到医共 体的整体医疗服务,充分发挥中蒙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病后康 复、治未病中的独特作用。整合医共体内部中蒙医药资源,挖掘 和拓展中蒙医药服务潜力,强化蒙医医院的旗域蒙医药服务龙头 作用,加快建成旗域中蒙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 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蒙医药文化宣传基地。打造中蒙医药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加强中蒙医馆建设,完善中蒙西医会 诊制度,深入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蒙西医临床协作,推动中蒙医 药健康养生文化发展,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 等一体化中蒙医药服务。(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总医院)
(十一)强化基层能力建设。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 准 ( 2018 年版 ) 》,梳理成员苏木镇 (场 ) 卫生院现有能力资源现状,对照标准,填平补齐,有针对性地制定能力提升计划,发挥旗级医院作用,落实财政补助,扶持部分卫生院发展特色专 科,提高成员基层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财政局、发改委、总医院)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旗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落实对医共体的统一 领导和管理,建立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共 同推进医共体建设。
(二)强化政策供给。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互动,加强制度供给,加快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创新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推动建立符合医共体特点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不断完善医共体的运行和发展机制,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医共体建设政策措施、重要意义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督查考核。旗人民政府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建立医共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指导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