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乌旗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25日
东乌旗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
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是我国重要的祭扫节日,也是草原高火险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摒弃祭祀陋习,引导群众文明祭扫,不断加强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火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求,摒弃传统的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祭扫方式,倡导植树祭祀、鲜花祭祀、踏青祭祀、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绿色祭扫形式,弘扬庄重、简朴祭扫的良好传统,减少因烧纸烧香等用火行为而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共同保护清洁卫生、绿色生态的自然环境,引导广大群众从传统转向文明,从注重实物祭扫转向精神传承为主,在全旗形成文明祭扫的良好风尚。
二、重点时段
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4月1日—4月5日)
三、防火区域
全旗范围内全部森林、草原、坟墓等防火区。
四、工作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旗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阿拉腾巴干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格日勒图 旗民政局局长
成 员:伍冬梅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巴 图 旗宗教事务局局长
那顺孟克 旗住建局局长
斯琴图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包青龙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哈斯额尔敦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玉梅 旗教育局副局长
伊拉塔 旗公安局副局长
乌仁巴拉 旗财政局副局长
任绍旸 乌里雅斯太镇镇长
乔晓光 道特淖尔镇镇长
嘎拉巴达日呼 嘎达布其镇镇长
斯琴巴特尔 额吉淖尔镇镇长
呼 和 满都宝拉格镇镇长
吴海龙 呼热图淖尔苏木苏木长
额尔登朝鲁 萨麦苏木苏木长
希吉日格日乐 阿拉坦合力苏木苏木长
福 全 嘎海乐苏木苏木长
陈海宝 宝格达山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局长格日勒图兼任,具体负责全旗清明节期间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由民政局牵头协调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应急处置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成员分别由宣传部、城建局、公安局、交通、财政局、教育局、市监局、林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宗教事务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由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收集、编辑、分析、通报有关信息。各苏木镇(场)政府分别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做好本辖区的节日安全保障工作。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二)深入宣传引导,大力倡导文明祭扫。以宣传法规政策、倡导祭祀新风、传播殡葬文化、引导文明祭扫为重要内容,通过印发宣传单以及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新闻媒介为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公共秩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破除陋习,倡树新风,以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祭奠方式告慰我们的先辈,教育我们的后代。
1.传承精神,文明追思。树立文明祭扫理念,提倡鲜花祭祀、黄丝带祭祀、心愿卡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祭祀活动,以精神传承代替传统实物祭祀,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以文明、肃穆、节约的方式缅怀逝者、寄托思念。
2.绿色低碳,安全祭扫。树立环保意识,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自觉做到不烧纸烧香,不撒冥币,积极维护优美整洁的草原和城镇环境。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严禁在森林草原危险区上坟烧纸烧香、吸烟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和苗头。
3.尊老敬老,厚养礼葬。祭扫是对逝去亲人的情感寄托,而孝道更在当下。要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尊老敬老,厚养薄葬。对在世老人多关心、多尽孝,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对先人要从俭办丧、文明祭祀,让生者无憾,逝者欣慰。
4.移风易俗,全民行动。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每个居民、每个家庭、每个小区共同行动起来,人人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带头人,对不文明祭祀行为要坚决抵制、大力劝导,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广大群众,为建设平安东乌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压实责任担当,抓好安全保障工作。各苏木镇场(嘎查、社区)要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奠,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坚决抵制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大力提倡文明祭祀。同时,各苏木镇场(嘎查、社区)要划定重点防火责任区,安排包片领导和责任人,全力抓好此期间的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1.要将鲜花祭扫、网络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祭扫等新型文明祭扫方式,通过自媒体进行宣传,特别要宣传严禁在森林危险区上坟烧纸烧香、吸烟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做到家喻户晓。(各苏木镇场)
2.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理、火险监测、巡护检查、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面实施重点时段防火网格化管理,做到山林有人管、草原有人护、火源有人防、责任有人担。严禁在林区内烧纸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及时排查消除各类火险火灾隐患。大力宣传由于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引发的事故案例,警示群众。依据《草原防火条例》,依法严惩未经批准擅自在草原防火戒严区内野外用火行为。(宣传部、各苏木镇场)
3.在交通要道人员密集显眼处张贴“倡导文明祭扫、树立新风尚”标语。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收集、编辑、分析、通报有关信息。组织值班人员,定点开展疫情防控、人员登记等工作。(民政局)
4.开展清明节祭扫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在草原禁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应急管理局)
5.要对祭扫活动中组织、教唆、胁迫、诱骗他人从事迷信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清明节期间城内外道路交通疏散、协调工作进行人员调配,保障道路通常,确保交通安全。(公安局、交警大队)
6.对殡葬营销市场商品进行严格检查,对街边小摊贩卖的纸钱、冥币等燃烧性祭祀商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市监局)
7.各学校要发挥学生的联络员作用,通过向学生家长发倡议书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家长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文明祭祀理念。(教育局)
8.建立在文明祭祀的基础上,尊重各民族宗教祭祀习俗,有效推广文明祭祀,倡导通过文章缅怀、鲜花祭奠、植树祭奠、代理祭扫等文明祭祀方式,怀念逝者、寄托哀思,营造文明社会新风尚。(宗教事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各苏木镇场(嘎查、社区)、部门要针对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时间短、空间小、密度大的特点,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期间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要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严格值班值守。各苏木镇场(嘎查、社区)、有关部门要在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严禁越级上报。因迟报、瞒报而延误灭火时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