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驻旗有关单位:
《东乌旗地名志编纂工作方案》经旗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8日
东乌旗地名志编纂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地名志编纂大纲》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盟市和旗县地名志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全面客观地记述我旗历史与地名文化,充分体现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重要成果,确保编纂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基本原则,将思想和科学有机统一,做到科学、准确、客观、全面记录我旗地名历史与现状,实现地名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弘扬我旗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二、编纂原则
(一)坚持依法修志的原则。依法明确和落实工作职责中有关保密、军事、民族、宗教、政法、科技、外事等方面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相关规定和法律要求。
(二)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事物产生、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
(三)坚持横排竖写的原则。篇目的设置要严格按照事物的属性归类,做到事以类从、以时为序。
(四)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突出历史特色、时代特色、乡土特色和专业特色。
(五)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主题内容的记述繁简有致,详略得当。
三、目标任务
编纂《东乌珠穆沁旗地名志》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全面记录我旗地名历史与现状,传承我旗优秀地名文化,规范地名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城乡建设不断加快,行政区划多次变更,新地名大量增加,一些地名废止,编纂出版地名志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地名志既是全面系统展示我旗地名普查成果的重要工具书,也是反映我旗地名综合情况的重要参考文献。因此,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质量完成地名志编纂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东乌旗地名志编纂委员会。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党委领导、政府主持、部门主导、社会参与、专家修志”的编纂工作机制,成立东乌旗地名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周玉龙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主任:阿拉腾巴干 旗政府副旗长
委 员:乌兰娜 旗宣传部副部长
刘海军 旗机要保密局局长
陆 屹 旗政府办副主任
格日勒图 旗民政局局长
勇 敢 旗发改委主任
那顺孟克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敖登格日乐 旗统计局局长
哈斯额日敦 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敕 晨 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胡日查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金 桩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哈斯朝鲁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额图娅 旗档案史志馆馆长
乌 兰 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王 春 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乌仁巴拉 旗财政局副局长
宝力格 旗气象局副局长
青格勒图 旗民政局副局长
任绍旸 乌里雅斯太镇镇长
乔晓光 道特淖尔镇镇长
嘎拉巴达日呼 嘎达布其镇镇长
斯琴巴特尔 额吉淖尔镇镇长
呼 和 满都宝力格镇镇长
吴海龙 呼热图淖尔苏木苏木长
额尔登朝鲁 萨麦苏木苏木长
希吉日格日乐 阿拉坦合力苏木苏木长
那 钦 嘎海乐苏木代苏木长
陈宝海 宝格达山林场场长
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局长格日勒图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地名志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纂、报送及地名志编撰工作的协调、推进。
(二)地名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工作要求,由熟悉本地情况、有较强文字能力(蒙汉兼通)、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同志负责编辑工作。各苏木镇(场)、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并确定联络员和采编人员各一名,负责资料编纂、报送。编辑人员坚持“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坚持质量第一,树立精品意识,保持编辑队伍的相对稳定。组成人员如下:
总 编 :周玉龙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 总 编 :阿拉腾巴干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主 编:格日勒图 旗民政局局长
执行编辑:门 德 旗文联常务副主席
副 编:青格乐吐 旗民政局副局长
德勒黑 旗民政局区划地名干部
资料整理:各苏木镇和旗直各有关单位
顾 问:伊萨木 旗民政局退休干部
摄影提供:青格乐吐 旗民政局副局长
五、时间步骤
为保证工作的有序的开展,此次编纂工作自2022年6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以下5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筹备与组织阶段(2022年7月10日前)。召开编纂地名志工作安排部署会,传达自治区相关编纂工作指示精神,安排部署编纂任务。下发编纂地名志相关文件。聘请编纂相关人员。编纂分工:专业编纂人员内部分工,各所属单位分配任务,全面发动,层层分解落实任务。
第二阶段:收集资料撰写初稿阶段(2022年7月30日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地名志编纂大纲》编目框架,广泛收集资料。由编辑人员按地名属性和分类修订,撰写初稿。
第三阶段:初稿汇总初审阶段(2022年8月10日前)。地名志编辑人员按照任务分工,对资料长编进行精加工,对尚缺的资料进行收集,征求各部门意见,补充完善并报送编纂委员会审核。
第四阶段:总纂审稿定稿阶段(2022年8月30日前)。总编对各编辑提供的各编通稿进行系统编修,形成全面、系统、丰富、正确的征求意见稿,再次发至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征求意见。广泛吸收、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细致地梳理、归类、吸收,对评审稿进行修改打磨,形成高质量的终审稿,最后经地名志编纂委员会全体会议批准后出版发行。
第五阶段:综合审稿定稿印刷出版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印刷、校稿,出版发行,举办首发仪式。同时对编纂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编纂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完成编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类文件和业务规则进行汇编和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工作,防止各类资料的散失现象的发生。
六、经费保障
编纂所需经费从《关于下达2017年全国地名普查补助资金的通知》(锡财社〔2017〕55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全国地名普查补助资金的通知》(锡财社〔2018〕41号)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费由旗财政予以解决。
七、具体要求
(一)观点正确。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涉外、保密、民族、宗教等政策,符合各行各业的实际情况。
(二)资料详实。入志资料、数据要全面系统、真实准确,经得起社会和历史的检验。
(三)结构合理。篇目设置要符合科学分类和适当兼顾社会分工的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分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图表、照片选用适当。
(四)印制精美。志书装帧、版式设计要符合统一规定。
(五)各苏木镇(场)、旗直部门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所提供数据以2021年底为准。
(六)各苏木镇(场)、旗直部门地名志编纂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于7月5日前报送至旗民政局,纸质版盖章送至党政综合大楼8楼80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ongwuqiminzhengju@163.com,联系人:德勒黑,联系电话:0479-3221184。
附件:1.东乌旗地名志编纂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2.东乌旗地名志编纂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1
《东乌珠穆沁旗地名志》
编纂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
分管领导 姓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联络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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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附件2
东乌旗地名志编纂工作任务分工
编纂地名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涵盖多个领域,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根据编纂要求,要切实做好编纂工作中的安全管理、保密管理等工作,编纂人员要深入开展调查、走访,补正调整相关内容,做到详实、具体,无遗漏,既要充分展示我旗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成果,也要符合志书编纂大纲要求,请各苏木镇(场)、旗直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人文地理实体
(一)行政区域及其他区域
各级行政区域: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若为汉语地名则不标注)。经纬度起止点,四至(即东邻××、南接××,西连××、北与××为界);苏木镇(场)、嘎查社区行政区域在旗政府所在地(乌里雅斯太镇)和苏木所在地部位,距离所在政府方位、距离;距上一级政府驻地的方位、距离;面积,人口数量。名称由来含义,建制沿革(隶属变化、疆域变化);本级政府驻地名称及所辖行政区划的名称;境内地形地貌,地势走向,地质构造,土壤,境内海拔最高点、最低点高度;主要的河流、山脉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气候及所属气候区,年平均气温,一月平均气温,七月平均气温,年降水量等;经济发展概况,主要矿产资源及储量,主要饲草料、土特产品和养殖业、工业制造品及其它特色产业;境内通过的国道、省道、铁路名称及里程;主要的台、站、场名称,水利设施名称、通讯设施名称;境内科、教、文、卫、体的发展情况等;重要的名胜古迹,境内发生的重要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等。
1.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人口数量,设置时间,隶属关系,所辖社区或自然村个数及名称等。
2.矿区(油田、煤田等):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成立时间,面积,主要矿产资源的品种及储量,年产量,年产值等。
3.草、林、牧、渔区: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成立时间,面积,其中,牧区主要植被的种类、数量、养殖牲畜的种类及年出栏量,林区主要植物种类及相关附加产品的年产量,渔区主要水产品的品种及年产量等。
4.工业区、开发区: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成立时间,面积,园区主要产业种类,年产值等。
5.边贸区、口岸: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设立时间。年贸易总量,贸易总额,创造产值等。
6.地片: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户数,人口数量等。
7.区片:(指非居住类城市区域),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面积,户数,人口数量等。
责任单位:苏木镇(场)、自然资源局
(二)居民点
城镇居民点: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面积,在城区或所辖街道的方位,户数,人口数量,隶属关系等。
1.牧区居民点(自然村、片村、庄、屯、集、堡等):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在本苏木镇政府的方位,距苏木镇政府的距离,面积,户数,人口数量,隶属关系,草场面积,经济概况(养殖业、工副业),人均收入,附近的自然地理实体、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名胜古迹等。
2.工矿点(指工矿区中的居民点):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在工矿区的方位,距工矿区机关驻地的距离,户数,人口数量,隶属关系等。
农、林、牧场等(指农、林、牧场中的居民点):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在农、林、牧场的具体位置,距农、林、牧场机关驻地的距离,户数,人口数量,隶属关系等。
责任单位:苏木镇(场)
(三)交通运输设施
1.公路: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起止地点,建设时间,总里程,经过的省份,沿线的经济概况,经过的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与其它重要的公路(高速公路)、铁路(高速铁路)的交叉关系,主要运输的物资等。进出境内地点,在境内的走向,里程,路面宽度,路面性质,途经的重要自然地理实体(河流、山脉、景观)名称,途经的重要人文景观名称,经过的重要桥梁、隧道及交通枢纽名称,年客货运输量等。
2.长途汽车站: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设施,运营线路数量,运营车辆数量,年发送旅客数量等。
3.收费站: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主要设施,年车辆通过总数等。
4.铁路: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起止地点,建设时间,总里程,经过的省份,沿线的经济概况,经过的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与其它重要的公路(高速公路)、铁路(高速铁路)的交叉关系,主要运输的物资等。进出境内的站点,在境内的走向,里程,主要站点,途经的重要自然地理实体(河流、山脉、景观)名称,途经的重要人文景观名称,经过的重要桥梁、隧道及交通枢纽名称,年客货运输量等。
5.火车站: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站点等级,主要设施,日通过的客车数量、货车数量,年客货吞吐量等。
6.管道: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在境内起止地点,年输送量等。
7.道路、街巷: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建设时间,起止地点,走向,宽度,路面性质等。与其它主干道、重要道路的位置关系,沿街主要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名称,重要的建筑物名称等。
8.公共交通车站(电车、汽车、地铁等各类公共交通站点):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经过的公交线路等。
9.停车场: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设施,年车辆累计停放总数等。
10.桥梁(公路桥梁、铁路桥梁、城镇内部的立交桥,过街桥等各类桥梁):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外形,材质,跨度,桥面宽度,通行能力等。
11.隧道(交通用涵道、城镇内的地下交通道等):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高度,宽度,材质,通行能力等。
12.道班: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具体位置。道班维护线路长度,铁路道班的年机车通过量、铁路线路巡查工作量;公路道班的年维修工作量等。
13.环岛、路口: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外形特点,主要作用等。
负责单位: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具有地名意义的水利、电力、通讯设施
1.井: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开挖时间,年出水量,水质状况,灌溉面积等。
2.蓄水区: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面积,最大蓄水量,最大蓄水深度,正常蓄水量,正常蓄水深度等。
3.池塘: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开凿时间,水源,水面面积,最大蓄水量,最大蓄水深度,正常蓄水量,正常蓄水深度,水质状况,主要的动物物种、植物种类等。
4.水库(人工湖):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库(湖)区形状,水面面积,深度,最大蓄水量,最大蓄水深度,正常蓄水量,正常蓄水深度,随季节变化情况,水质状况,主要设施,发电量,灌溉面积,主要的动物物种,植物物种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5.蓄洪区: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设立时间,面积,设立时间,蓄洪量,历史蓄洪次数,最大蓄洪量及发生时间,发挥作用等。
6.泄洪区: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设立时间,泄洪量,历史泄洪次数,最大泄洪量及发生时间,发挥作用等。
7.灌区: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面积,主要设施,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率,灌溉效益等。
8.灌溉渠: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建设时间,起止地点,走向,等级,材质,总长度,总灌溉面积;进出境内的地点,在境内的长度,走向、等级,材质,灌溉面积等。
9.排水沟(排水管道、排污管道):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建设时间,起止地点,走向,材质,总长度;进出境内的地点,在境内的长度,走向、材质,排水(污)量等。
10.渡槽: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建设时间,起止地点,走向,材质,总长度;进出境内的地点,在境内的长度,走向、材质,主要设施,发挥作用等。
11.泵站(排灌站、扬水工程):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设立时间,主要设施,主要作用等。
12.涵洞(指输水用涵洞):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建筑样式,材质,主要作用等。
13.堤堰: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建设时间,起止地点,走向,材质,总长度;进出境内的地点,在境内的总长度,材质,主要设施,供水量,发电量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14.河堤: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建设时间,起止地点,走向,材质,总长度;进出境内的地点,在境内的总长度,材质,主要设施,发挥作用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15.湖堤: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建设时间,起止地点,走向,材质,总长度;进出境内的地点,在境内的总长度,材质,主要设施,发挥作用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16.闸坝: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走向,材质,总长度,主要设施,排涝防洪功能,供水量,灌溉面积,通航能力,环境保护作用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17.河坝: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建设时间,起止地点,走向,材质,总长度;进出境内的地点,在境内的总长度,材质,主要设施,发挥作用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18.输变电线路: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在境内总长度,电压,输变电量,主要作用等。
19.发电站: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设施,发电量等。
20.输变电站: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设施,输变电量等。
21.通讯线路: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在境内总长度,主要作用等。
22.通讯基站(卫星地面接收站):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设施,覆盖面积等。
负责单位:水利局、供电分局、移动、电信、联通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纪念地、旅游胜地
1.人物纪念地(陵园、人物纪念馆、纪念堂等):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纪念人物的生卒年代、生平、主要功绩或历史地位,主要著作、作品等;如是“文物保护单位”,应注明何时由何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何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2.事件纪念地(古战场):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事件发生的时间、原因,主要经过及主要参与人物,历史意义或作用等;如是“文物保护单位”,应注明何时由何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何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3.宗教纪念地(寺、庙、教堂):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宗教纪念地成因,主要或较有影响的宗教活动等。如是“文物保护单位”,应注明何时由何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何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4.公园: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面积,开放时间,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如为星级公园,应注明是几“A”级。
5.风景名胜区: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成时间,面积,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如是“文物保护单位”,应注明何时由何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何级“文物保护单位”。如为星级风景名胜区,应注明是几“A”级。
6.自然保护区: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面积,地形地貌,主要保护的动物物种及数量、植物物种及数量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负责单位:民族事务委员会、文体旅游广电局、林业和草原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其它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
1.房屋: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建风格筑,材质,外形及内部结构,主要作用等。如是“文物保护单位”,应注明何时由何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何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2.亭: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建筑风格,材质,外形及内部结构,主要作用等。如是“文物保护单位”,应注明何时由何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何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3.台: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建筑风格,材质,外形及结构,主要作用等。如是“文物保护单位”,应注明何时由何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何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4.碑: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材质、外形,样式,碑文主要记叙内容等。如是“文物保护单位”,应注明何时由何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何级“文物保护单位”。
5.塔: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建筑风格,材质、外形及内部结构,主要作用等。如是“文物保护单位”,应注明何时由何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何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6.广场: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面积,形状,主要设施,绿化面积,主要作用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7.体育场: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面积,外形及内部结构,主要设施,坐席数量,能够承担的赛事及项目,曾承担的重要赛事等。
8.城堡: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建筑风格,外形及内部构造,主要作用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9.墙(边墙、长城):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建设时间,起止地点,总长度,主要设施及作用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负责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旅游广电局
(七)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
1.事业单位: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沿革),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承担或提供的服务功能等。
2.社会组织: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沿革),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提供的服务功能等。
3.企业: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沿革),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企业性质和等级,主要产品的年产量,企业的年销售量,年销售额,年产值,年上交利税等。
负责单位:各苏木镇(场)、旗直部门
二、自然地理实体
(一)水系
1.河流(江、河、川、溪、河、水等):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名称由来,源头至入海或汇入其它河流的地点、流向,流经省份,流域面积,流经的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沿河经济简况。流入、流出境内的地点,流量,流向,水质状况,境内流域面积或流经区域,主要支流(或干流),河面最宽处位置及宽度,最窄处位置及宽度,随季节的变化状况;沿河重要的桥梁名称,水利设施名称,灌溉面积;主要的渡口、码头、港口名称;主要的水产资源,植物物种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2.河源: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水质状况,形成的主要河流、溪流、泉水、湖泊名称等。
3.河谷(峡谷):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主要的地形构造特点及形状特征,随季节与河流的变化情况等。
4.河滩(边滩):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主要的地形构造特点及形状特征,随季节与河流的变化情况等。
5.河湾: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主要的地形构造特点及形状特征,随季节与河流的变化情况等。
6.阶地: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主要的地形构造特点及形状特征,随季节与河流的变化情况等。
7.河口: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主要的地形构造特点及形状特征,随季节与河流的变化情况,主要的动物物种,植物物种,自然资源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8.湖泊: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水源,湖区形状,湖面面积,深度(平均深度,最深,最浅),最大蓄水量,正常蓄水量,随季节变化情况,水质状况,主要的动物物种,植物物种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9.陆地岛屿: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外部形状,面积,主要的动物物种,植物物种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10.洲、河岛(沙洲、江心洲):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外部形状,面积,主要的动物物种,植物物种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11.湖岛: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外部形状,面积,主要的动物物种,植物物种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12.矶: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外部形状,面积等。
13.瀑布: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高度、流量、类型与构造特征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14.泉: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形成的地质特点,水质状况,年喷涌量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15.流域: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流域面积,形成的地质特征,经过的省份,经过的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经济简况,发挥的作用等。进出境内的位置,重要的桥梁名称,水利设施名称,灌溉面积;主要的渡口、码头、港口名称;主要的水产资源,主要的动物物种、植物物种等。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负责单位:各苏木镇(场)、旗直部门
(二)陆地地形
1.平原(低地、洼地):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经纬度起止点,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主要动物物种、植物物种,自然资源等。
2.盆地: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经纬度起止点,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外部形态,走向,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主要动物物种、植物物种,自然资源等。
3.丘陵山地: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海拔高度最高点及具体位置,海拔高度最低点及具体位置,地势走向,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主要动物物种、植物物种,自然资源等。
4.山口、关隘(垭口):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
5.山谷(谷地):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走向,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最宽处位置和距离,最窄处位置和距离,主要动物物种、植物物种,自然资源等。
6.山坡(山麓、山崖):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主要动物物种、植物物种,自然资源等。
7.山峰(山顶、山梁):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海拔高度,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主要动物物种、植物物种,自然资源等。
8.山(火山):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海拔高度,山势走向,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主要动物物种、植物物种,自然资源等。火山最近一次的喷发时间、喷发情况等。
9.山体(山系、山脉):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海拔高度,山体走向,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主要动物物种、植物物种,自然资源等。
10.沼泽(湿地):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外部形态,面积,地形地貌,地质特征,主要动物物种、植物物种等。湿地如兼具旅游区的功能,还应注明是几“A”级,内部主要景点(景观),年接待游客数量等。
11.森林(丛林):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覆盖率,地形地貌,地质特征,主要动物物种、植物物种,自然资源等。
12.绿洲: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面积,地形地貌,地质特征,主要动物物种、植物物种,自然资源等。
13.洞穴: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深度,内部结构,地形地貌,地质特征等。
14.天生桥:标准名称,罗马字母,蒙文,语种(汉语地名不标注)。地理位置,名称由来,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