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东乌旗乌珠穆沁羊联合育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4日
东乌旗乌珠穆沁羊联合育种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锡林郭勒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1年)》精神,结合“全盟2020年农村牧区工作会议”重要讲话要求,为推进我旗乌珠穆沁羊产业健康发展,将乌珠穆沁羊产业培育成畜牧业持续增效、牧民持续增收、牧区经济长足发展的主导产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建设国家重点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为目标,强化政策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产业化、商品化水平,提升乌珠穆沁羊产业发展动能,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牧民增收致富。
二、发展现状
目前,全旗肉羊养殖数量占总牲畜比重89.9%。2020年日历年度全旗存栏牲畜120.7万头(只),其中牛存栏9.5万头、羊存栏108.6万只(其中种公羊1.68万只,合格率为82%)。全旗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仅乌珠穆沁羊原种场1家,现有种公羊581只,其中成年种公羊444只、育成种公羊137只。
三、实施意义
育种是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肉羊良种繁育体系的基础和保障。通过本品种选育、保持和发展乌珠穆沁羊优良特性,以提高产肉性能为主,充分挖掘乌珠穆沁羊多脊椎遗传潜力,培育出优质种羊。培育种羊标准如下:
培育育成种羊体尺、体重标准
性别 |
等 级 |
体高cm |
体长cm |
胸围cm |
体重kg |
育成公羊 |
特级 |
≥67 |
≥76 |
≥93 |
≥68 |
一级 |
≥65 |
≥71 |
≥87 |
≥62 |
|
二级 |
-- |
-- |
-- |
-- |
|
育成母羊 |
特级 |
≥65 |
≥72 |
≥86 |
≥60 |
一级 |
≥60 |
≥66 |
≥81 |
≥55 |
|
二级 |
≥55 |
≥60 |
≥75 |
≥50 |
四、联合育种体系建设及运作模式
(一)建设模式
将我旗乌珠穆沁羊原种场、扩繁场和核心群的育种资源整合,形成“乌珠穆沁羊原种场+扩繁场+核心群”的育种群,加快推进乌珠穆沁羊选育提高工作。以乌珠穆沁羊原种场为核心,积极建设国家级核心育种场1处,每个苏木镇建立1-3处扩繁场,扩繁场下设10-20个核心群,乌珠穆沁羊原种场、扩繁场、核心群户之间签订联合育种协议,共同开展乌珠穆沁羊联合育种工作。
(二)运作模式
1.生产模式:根据年种公羊需求量(20%的更新淘汰比率),按照育种标准,珠穆沁羊原种场和扩繁场生产培育特、一级种公羊,核心群生产培育后备种公羊。
2.供种模式:由乌珠穆沁羊原种场向各扩繁场、核心群提供优质采精种公羊;扩繁场向核心群、标准化畜群、合作社和养殖户提供特、一级种公羊;核心群向扩繁场提供后备种公羊。
五、技术路线
根据乌珠穆沁羊品种国家标准(GB/T 3822-2008),立足乌珠穆沁羊品种资源,以生产性能测定和遗传评估为基础,坚持常规育种与分子育种相结合,突出本品种选育,充分挖掘本品种资源优势,制定共同的育种目标,采用一致的测定、记录方法及统一的遗传评定方案,根据测定数据和遗传评估结果培育优质种畜。
六、建设内容
(一)国家级核心育种场(乌珠穆沁羊原种场)和扩繁场建设
国家级核心育种场(乌珠穆沁羊原种场)是育种体系的核心,主要任务是开展纯繁保种。扩繁场是国家级核心育种场(乌珠穆沁羊原种场)的重要支撑,生产培育特、一级种羊。进一步规范完善国家级核心育种场(乌珠穆沁羊原种场)和扩繁场各项规章制度、责任、育种工作计划,每年开展种公羊鉴定及基础母羊整群、淘汰、更新,保证种羊合格率;每年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工作,提供育种基础数据;选留后备种羊、进行特培,保障供种能力;完善养殖档案、育种档案、销售记录、养殖记录、投入品记录等生产档案。保证出场种羊持有系谱、合格证和检疫证“三证”齐全。按照国家种畜场建设标准,建设标准化的基础设施,开展机械化饲养,实现现代化养殖。具体建设标准如下:
国家级核心育种场(乌珠穆沁羊原种场)建设标准
规模 |
基础母羊合格率 |
繁殖技术 |
畜群结构 |
供种能力 |
||
人工授精种公羊 |
特、一级种公羊 |
特、一级育成母羊 |
||||
基础母羊1500只以上 |
100% |
人工授精、胚胎移植 |
母羊比重85%以上 |
50只以上 |
400只以上 |
400只以上 |
扩繁场建设标准
规模 |
基础母羊合格率 |
繁殖技术 |
畜群结构 |
供种能力 |
|
特、一级育成种公羊 |
特、一级育成母羊 |
||||
基础母羊400只以上 |
95% |
人工授精 |
母羊比重85%以上 |
100只以上 |
100只以上 |
(二)核心群建设
核心群是更新补充国家级核心育种场(乌珠穆沁羊原种场)、扩繁场后备种羊的重要来源,保证后备种羊的有效供给。核心群每年开展基础母羊整群、淘汰、更新工作,保证羊群结构及群体质量;开展选种选配,使用特级种羊开展人工授精或自然交配,保持后备种用质量和供给。具体建设标准如下:
核心群建设标准
规模 |
基础母羊 合格率 |
繁殖技术 |
自然交配 公母比例 |
畜群结构 |
供种能力 |
|
后备种用公羊 |
后备种用母羔 |
|||||
基础母羊300只以上 |
90% |
人工授精或自然交配 |
1:35 |
母畜比重85%以上 |
30只以上 |
30只以上 |
七、主要工作任务
(一)基础母羊整群鉴定工作。严格按照乌珠穆沁羊品种标准,对育种群的全部基础母羊进行整群鉴定,淘汰不合格基础母羊,更新补充基础母羊,建立养殖档案,确保基础母羊合格率和畜群结构的合理。
(二)选种选配工作。根据联合育种目标、生产性能测定、外貌特征和遗传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选种选配计划。乌珠穆沁羊原种场、扩繁场开展人工授精,核心群使用特级种公羊开展人工授精或自然交配。
(三)成年种公羊年鉴工作。根据全旗日历年度存栏基础母羊数量,每年按公母比例1:35核对种公羊头数,对存栏种公羊进行年检,按20%的比例计算更新。制定种公羊更新计划,保障种公羊供给。完善提升种公羊集中管理点(种公羊专业户)种公羊档案及运行管理,为今后种公羊更新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育成种公羊鉴定工作。每年对国家级核心育种场(乌珠穆沁羊原种场)和扩繁场培育的育成公羊进行鉴定,鉴定合格的佩戴耳标、建立系谱档案,发放《种畜合格证》,组织苏木镇统一调配,兑现肉羊良种补贴资金。扩繁场将培育的育成种公羊,有计划的分配给本辖区需要更新种公羊的养殖户。各扩繁场育成种公羊,可以相互进行更换调剂给牧户。
(五)后备种用羔羊选留工作。根据核心群与扩繁场签订的协议要求,5月份开展后备种用羔羊第一次选留工作,羔羊出栏前扩繁场派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选留,11月初集中到扩繁场,单独组群开展特培工作。
(六)饲养管理工作。加强肉羊饲养管理,按照《乌珠穆沁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进行饲养管理,保证抓膘、保膘工作,进而提高繁殖成活率。
(七)疫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预防、控制、净化、消毒”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工作,做到应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及时做好春秋两季驱虫药浴和常见病的预防诊疗工作。
(八)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国家级核心育种场(乌珠穆沁羊原种场)、扩繁场和核心群要按照育种工作要求每年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包括羔羊初生重、断奶重及周岁和成年种羊生产性能测定工作,为乌珠穆沁羊育种工作提供科学的分析测定数据,保证遗传评估的准确性,培育优质种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旗政府分管旗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苏木镇(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乌珠穆沁羊联合育种发展目标,建立长远规划、明确主体责任。
1.农牧和科技局组织落实本方案,督促检查指导具体工作,编制上报年度总结;负责苏木镇乌珠穆沁羊产业发展实施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掌握、进度上报和年度总结工作,通过“一卡通”发放育成种公羊肉羊良种补贴资金;负责监管乌珠穆沁羊原种场,进行基础母羊整群、种羊鉴定登记和建档立卡,监督种羊饲养管理,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工作;负责种羊疫病防控、布病检测及布病羊扑杀工作。
2.财政局负责合理分配并及时拨付有关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3.各苏木镇(场)成立乌珠穆沁羊联合育种体系建设工作组,负责核算种公羊更新需求量、建设扩繁场、核心群、分配选留后备种用公羔任务、审核牧户购买种公羊信息、申报补贴资金等工作;负责扩繁场、核心群畜群基础母羊的整群鉴定工作,对选留的后备种用公羔、培育的育成种公羊、引进种公羊进行鉴定、建档立卡、统计上报,监督补贴种羊的使用管理、开展生产性能测定、成年种公羊的年检和更新淘汰工作;开展种羊的疫病防控、布病检测、产地检疫工作;嘎查“两委”负责组织和带动牧民进行种羊更新调剂,协助苏木镇(场)建立扩繁场、核心群,核算牧户种公羊需求量及育成种公羊分配工作。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保障联合育种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旗财政需每年预算安排乌珠穆沁羊联合育种体系建设专项经费50万元,其中:旗农牧部门工作经费15万元、苏木镇(场)工作经费20万元、其他费用15万元(包括采购种畜耳标、测量器材、档案建设及培训费等)。
(三)加大政策扶持。通过争取项目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强扩繁场基础设施建设。另外,依托国家、自治区、盟级肉羊良种补贴政策,推进种公羊达标工作。对我旗辖区内养殖牧户购买或租赁使用具备旗县以上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羊场及联合育种体系扩繁场户的特级、一级种公羊给予中央补贴800元/只,其中租赁羊只的养殖场(户)每2年享受租赁补贴一次;自治区种公羊良种补贴资金给予具备旗县以上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羊场及联合育种体系扩繁场户鉴定合格的特级、一级育成种公羊,每只补贴400元。
(四)建立服务体系。依托自治区、盟、旗级农牧部门、科研院所,成立乌珠穆沁羊联合育种技术团队,开展乌珠穆沁羊联合育种工作。制定育种目标,实施统一的测定、记录方法及遗传评定方案,根据测定数据和遗传评估结果选择优秀个体,培育优质种畜。定期开展育种、繁殖繁育、生产性能测定、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附件:1.东乌旗乌珠穆沁羊联合育种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2.乌珠穆沁羊国家标准(GB/3822-2008)
3.乌珠穆沁羊饲养管理技术规程(内蒙古自治区
地方标准)
附件1
东乌旗乌珠穆沁羊联合育种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双 宝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达布希拉图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晓 明 旗政协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 春 旗农科局局长
朱宏亮 旗发改委副主任
海 山 旗财政局副局长
杨春林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特古斯 旗农科局副局长
李 远 旗市监局副局长
永 泉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玉 涛 旗畜牧工作站站长
萨其拉 旗农科局畜牧股股员
巴雅尔图 旗乌珠穆沁羊原种场场长
娜仁托娅 乌里雅斯太镇镇长
朝穆尔力格 道特淖尔镇镇长
乌日娜 嘎达布其镇镇长
斯琴巴特尔 额吉淖尔镇镇长
代 钦 满都宝力格镇镇长
吴海龙 呼热图淖尔苏木苏木长
希日依班斯和 萨麦苏木苏木长
尧斯图 阿拉坦合力苏木苏木长
福 全 嘎海乐苏木苏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春同志兼任,负责做好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