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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气象现代化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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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驻旗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气象现代化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锡气现发〔2020〕1号)精神,推进我旗气象现代化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气象先行”为工作理念,以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为基本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气象服务需求为重点,以构建现代气象业务体系为抓手,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我旗气象监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精准分析气象工作的短板和问题,立足我旗实际做好规划工作。将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将属地各类国家气象探测设施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牵头,旗气象局、各苏木镇(场)配合)

  (二)加大力度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针对草原、森林防火、山洪、雪灾等重点领域气象灾害防御需求和畜牧业气象保障服务需求,要加大对气象灾害防御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升级完善区域自动气象站,加密区域自动气象站布局。落实东乌旗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经费200万元,并落实搬迁手续及相关经费。进一步完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保障服务能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落实相关经费。(旗气象局牵头,旗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供电分局和各苏木镇(场)配合)

  (三)全力支持气象保障能力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要求,落实人工增雨统筹经费30万。依据盟行署《关于加强气象综合监测站网的通知》(锡署办发〔2016〕247号)要求,落实台站气象标准化建设经费50万元,落实气象监测站网运行(维护、升级、保障、新建)经费50万元,落实天气雷达运行经费50万元。依法强化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和行政审批职能,强化防雷安全监管,规范行业管理,加强气象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设备,落实防雷安全监管保障经费10万元。(旗财政局牵头,旗气象局配合)

  (四)认真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全力做好气象现代化考核工作,旗委组织部门将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政府实绩(绩效)考核内容,明确气象现代化工作建设考核对象、考核任务分值分配及绩效考核指标等内容。研究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考评过程中存在问题,完善推进气象现代化及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考核细则。(旗委组织部牵头,旗气象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气象现代化是全旗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畜牧业防灾减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2021年气象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气象现代化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强化支撑、形成合力。气象现代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旗气象局要充分发挥气象科技在气象现代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提升科技能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工作合力、密切协作,将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建设任务实施,保障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资金到位、进度落实、质量保证。

  (三)强化目标、狠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工作目标,完善推进举措、优化保障机制,旗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通过个别抽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大对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和督办,确保我旗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按计划落实并取得实效。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