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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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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驻旗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0〕26号)、《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政办发〔2020〕29号)要求,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结合我旗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旗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推进消防责任制落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定期研判、联席会议、多警联勤、

  督查考核等制度,将消防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旗政府每半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制度,制定行业消防安全规划和应急预案,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开展针对性的消防专项治理。持续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教育、民政、卫健、文体等重点行业部门以及石化、供电等具有行业管理性质的企业要全面推广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达标示范创建活动,培树一批标杆单位。针对消防车通道、小微企业等职能交叉、情况复杂的重点领域,要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单位主体和相关人员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消防失信违法成本。

  (二)健全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火灾事故倒查和领导分级到场工作机制,对每起亡人、造成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一案三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的要求逐起组织调查处理,严肃追究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领域各方主体责任。对符合失火案和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立案追诉标准的,消防救援机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要依法立案办理。

  二、深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

  (三)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老旧小区监督管理;深化高层建筑治理,全旗高层建筑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实现微型消防站全覆盖并规范运行,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居住建筑“楼长”逐栋配备并履职到位;深化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等工作,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实施老旧电气线路改造。年内,完成重点苏木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确保达标验收。继续引导养老机构、小旅馆、“多合一”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报警装置。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火灾高发季节的消防安保工作,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四)统筹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学校、养老机构、屠宰企业、老旧小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加快补齐短板。健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城市综合执法、交警、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按照职责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到2021年底之前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并由政府组织验收。要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排查,落实清单化管理,按照“应挂尽挂”的原则,分类分级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合理确定整改期限,按期销案,并对挂牌单位(场所)进行媒体曝光。消防救援机构要针对我旗历年火灾高发的行业和场所,组织专项治理。

  三、完善消防监管体系建设

  (五)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进一步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公众聚集场所“双告知”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向消防救援机构推送场所登记注册信息,消防救援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信息。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各部门要将存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久拖不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黑名单”,探索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要建立完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机构要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和消防产品信息互通制度,住建、消防救援机构要建立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共享建筑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施工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有关资料,形成监管合力。

  (六)完善基层消防监管机制。要完善苏木镇消防组织及消防力量建设,结合苏木镇机构改革实际,将日常消防巡查、监督等工作纳入苏木镇综合执法机构工作职责,探索建立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机制,强化基层消防执法力量建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苏木镇职责准入制度,逐年推进苏木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探索制定苏木镇消防执法标准、程序、流程,提升消防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苏木镇政府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探索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巡查和宣传培训教育,拓展末端消防管理。

  四、强化消防工作基础建设

  (七)加大各项基础保障力度。科学编制“十四五”消防事业规划,及时修编城镇消防专项规划,并纳入我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东乌”建设项目内容,不断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结合乡村牧区振兴战略,推动开展牧区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消防业务、福利待遇、合同制消防员等一系列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确保装备、营房、专业队建设经费适应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安全需求。结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B 152-2017),新建消防站及室内训练馆,购置一辆32米登高平台车,补充基本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日常训练器材,加强全旗消防水源建设及维护保养,完成一处小型消防站新(改)建投入使用。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到2025年,新增消火栓不低于118个(或水鹤17个),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7%。

  (八)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强化“119消防宣传月”“消防宣传进文化礼堂”等主题宣传活动。教育、消防救援机构要持续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实现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落实,确保所有高中新生军训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4课时。要建成旗级消防科普教育馆1个、消防安全重点苏木镇示范宣传体验室不少于2个、牧区示范宣传体验点不少于5个,要运用“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为群众提供网络预约服务。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公职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定期对党政领导干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等重点人群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五、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九)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消防救援队伍专业调度指挥、各方应急力量协同处置”的灾害事故联训联勤联战机制。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辖区应急预案开展联席修订,进一步优化完善与应急、公安、气象、卫健、水利、石化、交通等部门单位之间的联动响应机制,提升地震、水域等专业救援队伍跨区域增援的力量投送能力。

  (十)健全调度指挥体系。将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企业微型消防站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统一纳入消防救援调度指挥体系,组织开展多部门、全要素、跨区域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形成“消防部门主调主战、应急部门综合协调”的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战时调度指挥机制。推进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在训练师资、场地、设施方面的专业化优势,优化我旗综合应急救援专家组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定期开展技战术研讨和联席会商,充分发挥灭火救援专家组的“智囊团”和辅助决策作用。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