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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乌旗2020年夏季牧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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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各单位:

  现将《东乌旗2020年夏季牧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4日

  东乌旗2020年夏季牧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我旗畜牧业发展现状及“减羊增牛”战略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落实情况,从源头上保护好草原生态环境,维护牧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普查方案》和《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夏季畜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锡署办发电〔2020〕1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强化工作责任,彻底查清全旗现有牲畜底数,全面了解畜牧业生产状况,科学分析畜群结构变化特征及生产效益,准确研判牧区经济发展形态。

  二、普查范围和对象

  2020年夏季牧业普查的范围是全旗牧区和城镇周边地区所有直接从事牲畜饲养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普查对象是全旗范围内所有牲畜。

  三、普查内容

  夏季牧业普查的内容是大小畜期初、期末存栏数。期内增加:包括繁殖仔畜、成活仔畜、购进及其他增加;期内减少:包括出卖、成幼畜死亡、自宰自食及其他减少。期末实有牲畜头数中能繁母畜、种公畜、良种及改良畜,要重点查清大畜特别是良种牛饲养状况。

  四、调查方法

  实行全面普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普查工作开展

  (一)此次普查工作采取以苏木镇(场)为主体,承包嘎查责任单位协助的方式开展。苏木镇(场)政府主要领导为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普查工作负总责;嘎查“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嘎查入户清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入户清点工作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普查过程中,各苏木镇(场)可根据工作实际,抽调承包嘎查责任单位的人员和车辆。

  (三)普查采取逐群清点,分户调查登记的方法开展。按照“有户必查”的原则,对境内所有饲养家畜无论大小畜全部清点到位,做到嘎查不漏户、户不漏群、群不漏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普查登记及数据上报工作。旗统计局负责组织各苏木镇(场)信息录入员,统一录入普查信息,审核无误后上报盟统计局。调查数据实行“下管一级”制度,未经反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使用。

  (四)具体普查过程中,如发现其它地区的流动畜群,普查人员要进行流动畜群登记;如果是本旗内流动的,按属地原则进行登记后,以正式文件告知有关苏木镇(场)政府,避免进行重复统计。

  (五)入户访问要当场清点、当场填表,所有普查登记工作必须在入户调查中当场完成。

  六、普查报告期及具体时间阶段

  (一)普查报告期: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二)具体时间阶段:培训阶段为2020年6月5日前;普查阶段为6月6日—6月15日;录入阶段为6月16日—6月25日;上报阶段为6月26日—6月30日。

  七、责任追究

  普查过程中,如发现牧户确实存在隐藏、转移、瞒报牲畜等统计违法行为,并导致该牧户抽查误差率超过3%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违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牧户作出处罚决定。

  在督查工作中,发现因弄虚作假或工作不到位,导致普查数据误差率超过3%的,除责令该单位重新普查外,对苏木镇(场)政府及嘎查“两委”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对通报批评后,仍未进行有效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将由纪委监委部门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夏季牧业普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由政府分管副旗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及苏木镇(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夏季牧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统计局。此次普查工作中,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杜绝责任落实不到位、入户清点不到位、督查验收流于形式等问题,确保普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做好宣传动员。宣传动员工作,是做好牧业普查的重要前提,在夏季牧业普查工作启动前,召开全旗夏季牧业普查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利用微信、快手、抖音等各类媒介,对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牧民群众了解普查、理解普查、支持普查,主动配合普查工作。

  (三)做好业务培训。由旗统计局牵头尽快完成对各苏木镇(场)统计助理和入户清点业务骨干培训,同时也要对督查人员进行督查业务培训。各苏木镇(场)要做好本地入户清点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入户清点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旗财政局务必及时足额拨付全旗夏季牧业普查经费,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加大督查力度。成立由政府分管副旗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督查组负责对普查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每个督查组配备一名专业人员和航拍器,对各地入户清点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抽查采取暗查暗访形式直接入户清点核实。每个苏木镇不少于2—3个嘎查、每个嘎查对5户—10户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督查组进行整改。督查工作要按照上级对普查的统一要求,误差率必须控制在3%以内,误差率超过标准的视为普查不合格,责令在规定期限内重新进行调查,并对直接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1.东乌旗2020年夏季牧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2. 东乌旗2020年夏季牧业普查工作督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