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驻旗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东乌旗乌拉盖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旗政府决定成立东乌旗乌拉盖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双 宝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
哈斯额尔敦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成 员:
格日勒图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那仁托娅 乌里雅斯太镇镇长
朝穆尔力格 道特淖尔镇镇长
代 钦 满都宝力格镇镇长
希日依班斯和 萨麦苏木苏木长
吴海龙 呼热图淖尔苏木苏木长
福 全 嘎海乐苏木苏木长
乔 河 旗公安局副局长
包宝英 旗民政局副局长
海 山 旗财政局副局长
青格勒图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文学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唐国富 旗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杜森云 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阿拉木斯 旗信访局副局长
尹进元 旗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鲍瑞英 旗乌拉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二、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负责召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勘界立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推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哈斯额尔敦(兼),副主任鲍瑞英(兼)。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基础调查和勘界立标工作。配合提供相关权属和草地、林地确权登记以及生态红线区划等资料。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各苏木镇。要及时成立涉及嘎查委员会为成员的片区勘界立标工作小组,实行分片工作责任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苏木镇辖区全力配合、大力支持勘界立标工作。
旗公安局。依法处置涉及妨碍阻挠权属纠纷调处相关工作以及阻挠勘界立标的违法行为,确保勘界立标工作依法开展。
旗民政局。配合提供有关边界等行政界线资料并配合做好勘界立标工作。
旗财政局。负责协调并安排勘界立标工作资金,确保经费拨付到位,并做好资金监管。
旗交通运输局。配合提供保护区与道路两侧边界及建筑控制区认定的有关资料并配合做好勘界立标工作。
旗自然资源局。配合提供有关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产权信息登记以及有关城乡规划资料等资料并配合做好勘界立标工作。
旗农牧和科技局。配合提供保护区邻河地段河道洪水位线认定的有关资料并配合做好勘界立标工作。
旗信访局。负责依法处置勘界立标工作的来信来访工作。
旗森林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勘界立标工作中的涉林案件。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