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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旗人民政府关于刘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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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东乌珠穆沁旗委员会《关于刘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东党干字〔2019〕140号)要求,经旗政府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现任命:

  刘艳同志任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乌兰同志任旗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主任;

  晓明同志任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包海明同志任旗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春同志任旗水利局局长;

  勇敢同志任旗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

  敕晨同志任旗文物局局长;

  哈斯朝鲁同志任旗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包青龙同志任旗知识产权局局长;

  钢照日格同志任旗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