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东乌旗羊肉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4日
2018年东乌旗羊肉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旗肉羊产业优势、加快产业升级,切实推进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根据《2018年锡林郭勒盟羊肉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锡署办发〔2018〕2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范围
(一)试点苏木镇:全旗9个苏木镇。
(二)试点企业:元盛肉业有限公司、利民肉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庄园实业有限公司。
(三)试点协会:乌珠穆沁羊业协会
二、工作目标
年内,力争完成35万只追溯体系羔羊屠宰任务,并建立可追溯档案,实现肉羊养殖、屠宰加工、物流配送、消费终端等全产业链的无缝监管,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进军高端市场,提高肉羊产业效益。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出栏羊耳标佩戴和信息录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做好耳标佩戴、信息录入人员和企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合作社相关人员于6月中旬前加快完成出栏羊耳标佩戴和牧户信息、耳标信息录入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屠宰加工企业把好产地检疫和入场关,严格禁止未佩戴出栏羊免疫耳标的羊入场屠宰,为追溯体系后续工作实施打好良好基础。
(二)完成试点企业升级改造,取得盟级追溯生产授权。旗农牧业局督促指导追溯试点加工企业加快完成以下三个软硬件升级改造工作,分别为一是具备CS认证并在生产车间设置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二是原则同意按酮体每公斤高于市场价1元的价格收购牧民追溯耳标羊;三是追溯产品统一使用追溯体系专属标签,以便消费者通过扫描追溯产品二维码获取相关信息。在取得以上三个前置条件的基础上,尽快取得盟农牧业局追溯试点加工企业授权。
(三)进一步打造“乌珠穆沁羊肉品牌”,加强追溯电子芯片耳标管理
1.使用好“乌珠穆沁羊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大力推广使用“乌珠穆沁羊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将追溯体系与原产地地理标志商标结合,提升区域品牌价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乌珠穆沁羊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情况,依法打击侵权行为,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对乌珠穆沁羊肉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2.规范企业生产、打击假冒行为。做好追溯体系电子芯片耳标的发放、回收和清点管理工作,加强对试点企业追溯产品标签的监管,严格按照追溯体系羊肉生产流程规范生产,杜绝原产地是外地的羊只冒充本地追溯体系羊只生产包装的假冒行为,一经发现非试点企业使用追溯标签,严肃处理,彻查标签来源,对倒买倒卖追溯耳标及标签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取消试点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绿色肉食品展示推介会以及各类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乌珠穆沁羊肉天然品质和独特优势,推动“乌珠穆沁羊肉”进军高端市场,实现优质优价。
(四)加大对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1.做好养殖环节各项工作。旗农牧业局与乌珠穆沁羊业协会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责任,由羊业协会负责有序开展追溯体系出栏羊耳标佩戴、信息录入、上传和组织运输、屠宰加工工作,防止外地流入“洗澡羊”贴牌销售。
2.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将追溯体系试点建设与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结合,加强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协会+牧户”订单模式,充分发挥协会在牧户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负责组织牧户、耳标佩戴、信息录入和统一销售等工作,形成订单合同、价格保护、服务协作和利益返还等多类型利益联结方式。
3.做好屠宰加工环节各项工作。做好对试点加工企业集中屠宰和加工资质审查工作,加强屠宰加工全程监管,加强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和羊肉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对合作社耳标佩戴、信息录入人员和试点企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试点企业要出具承诺书,明确追溯羊收购价格(应在高于市场酮体价1元/公斤的基础上加工企业根据市场实际适当提高收购价格)和加工任务量。
4.建立补奖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并有效发挥作用。2018年盟财政拨款补贴标准为:一档,年完成5万只追溯耳标羊收购屠宰任务,每只追溯耳标羊补奖3元;二档,年完成10万只追溯耳标羊收购屠宰任务,每只追溯耳标羊补奖5元;三档,年完成20万只追溯耳标羊收购屠宰任务,每只追溯耳标羊补奖8元;四档,年完成30万只以上追溯耳标羊收购屠宰任务,每只追溯耳标羊补奖10元。
对于完成屠宰任务的企业,旗财政将对企业用于追溯体系试点的工作设备采购给予全额补贴。
协会按时完成追溯耳标佩戴、信息录入和上传工作,可按照每只追溯羊3元(盟财政补贴1.5元,旗财政补贴1.5元,合计3元)的价格领取补贴。
5.做好物流配送和销售环节工作。加强流通环节羊肉产品的监督管理。
6.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推进和完善旗、苏木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室)建设,通过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扩大农畜产品检验检测范围,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6月)。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建设任务和内容。组织羊业协会耳标佩戴和信息录入人员及试点企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完成牧户基础信息录入和“企业+协会+牧户”三方合作购销合同的签订工作,开展养殖环节耳标佩戴及各环节信息录入上传工作(羊业协会备案),完成企业升级改造,取得盟农牧业局追溯生产试点企业认证。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月)。对试点企业生产线进行信息化设备升级改造,实现各环节数据信息科学有效的衔接,有序开展追溯羊只屠宰加工工作,做好试点企业耳标回收、清点工作,严控耳标和追溯产品标签倒买倒卖行为。进行数据审核和筛查工作,做好平台监督管理。多渠道开展宣传推介工作,提升“乌珠穆沁羊肉”品牌效应。乌珠穆沁羊业协会负责组织运输追溯体系耳标羊开展屠宰加工工作。
(三)自查验收评估总结阶段(12月)。开展自查验收及评估工作,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验收评估总结报告。研究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旗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业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整体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旗农牧业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合作社与牧户在追溯羊只养殖环节疫病防控、耳标佩戴、信息录入、产地检疫等工作;旗畜产办负责组织、监督企业追溯羊只屠宰加工环节生产,协调乌珠穆沁羊业协会与试点企业合理安排羊只屠宰秩序以及监督落实企业收购政策等工作;苏木镇政府负责追溯工作政策宣传工作,要让牧民知晓追溯体系肉羊补贴政策,组织嘎查两委全程参与并协助“企业+协会+牧户”利益联接机制建立和完善。乌珠穆沁羊业协会负责企业和牧户的联系协调、合同签订、出栏羊组织销售、牧户信息和出栏羊耳标佩戴、信息录入上传等相关工作。试点企业要自觉承担企业责任,规范生产流程,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完善牧民、协会和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资金保障。旗财政负责足额落实专项经费和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各项的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资金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试点企业按酮体每公斤至少高于市场价1元屠宰经乌珠穆沁羊业协会签订购销合同的牧民佩戴耳标羊只,并现场兑现。旗财政要保障1.5元/只耳标佩戴、信息录入经费和企业追溯体系试点设备购置补贴款及时拨付。
(三)监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加强屠宰加工全程监管。一要做好加工企业的屠宰资格条件审查,落实好动物检疫申报和产地检疫制度。二要督促屠宰加工企业建立屠宰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三要向屠宰加工企业派驻官方兽医,监督好屠宰检疫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