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救助水平不断提高、救助方式不断丰富,牢牢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全面开展困难群众认定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全年在享城乡低保对象713户1173人,全年新增城乡低保60户107人,清退不再符合低保对象134户215人,城乡低保保障9162户次15623人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878.79万元。全旗特困供养人员56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及照料护理补贴113.29万元;临时救助对象169户,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8.56万元;共为2990户次发放电价补贴5.59万元。全旗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422人,纳入牧区低保9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人,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110人,纳入牧区低保10人。
二是加强对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全年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2次,为80名嘎查(社区)民政协理员发放协理员补助金19.2万元。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全盟试点旗县工作。截至目前,通过“救助+慈善”模式已摸排近80名居民的真实生活情况,从多个层面精准识别其需求,助力后续帮扶落到实处。协议额度23万元,已累计筹款11.5万元。组织开展春节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60户,发放慰问金6万元。
三是通过专项监督检查、互查核查、实地抽查、入户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对苏木镇(场)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工作程序规范,对审批类档案资料及日常管理类档案、张榜公示、动态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年累计检查9次、互查1次、抽查2次、入户700余家、座谈交流10场次参加5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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