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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落实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国家药监局有新规!

发布日期:2023-02-27 18:07 浏览次数:

  为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质量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国家药监局制定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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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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