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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发布日期:2024-07-19 15:01 浏览次数:

  一、补助内容是什么?

  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劳务输出工作,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脱贫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并实现稳定就业 (签订就业协议)6个月以上的,每成功输出一人给予3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企业和个人对脱贫人口、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外出务工提供便利出行服务,且外出人员与就业单位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动合同(协议)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的方式,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00元的就业创业补助;支持家政服务业培训基地依托家政服务对接平台开展劳务输出。

  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合条件人员名单;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3、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相关证

  4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

  三、如何申报

  用人单位可现场到当地就业部门提交申请。

来源:东乌旗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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