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度东乌旗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17-10-20 08:26 浏览次数:

  2017年三季度,在盟局及旗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局依法履行质量管理职能,以服务地方企业和优势产业为主导,突出从源头抓质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质量工作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建设重心,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和品牌战略,全旗总体质量水平稳中有升,现将全旗三季度质量状况报告如下:

  一、近期地区产品质量情况整体状况良好

  我局认真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加大质量发展宣传教育。通过实施“质量强旗”和“名牌战略”,强化质量宣传、普及质量知识、发布质量信息,全民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质量环境明显改善;通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的技术基础和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群众性质量活动蓬勃开展,产品质量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通过开展打假治劣执法工作,营造以质取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前三季度,未发生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事故。

  二、质量措施实施情况

  (一)企业数量、行业分布情况。辖区内食品生产小微企业19家(速冻肉制品企业15家、饮用水企业2家、油脂生产加工1家、奶茶粉加工企业1家);建筑建材类企业18家(水泥厂1家、塑钢厂8家、砖厂1家、苯板厂4家、混凝土搅拌站2家、内外墙涂料厂2家)。

  (二)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许可获证方面:目前,我旗获证企业共有18家,证书22张,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证书9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1张,环境管理体系证书1张,绿色食品证书7张,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证书4张。检验检测机构6家,其中公安司法鉴定中心1个,机动车1个,疾控中心1个,动物疫病检测站1个,建工建材1个、石油检测中心1个。

  名牌培育工作方面:近年来,我旗大力开展“质量强旗”工作,坚定不移地实施名牌战略,强化品牌建设,作为监管部门的旗食药工商质监局始终把名牌战略作为推进质量强旗和服务全旗经济发展的总抓手,切实加强对全旗优秀企业的培养和帮扶力度,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帮助企业打牢产品质量基础,提高企业申报各级质量奖的积极性。重点培育和发展了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社会口碑好的知名品牌和企业,截至目前,我旗获得名牌产品2个、盟长质量奖1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著名商标4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

  目前,东乌旗草原东方肉业有限公司获得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名牌产品称号,其品牌“东方羔王”牌和“寿星乐”牌系列产品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名牌农副产品。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盐场获得2016年盟长质量奖和2016年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2017年新申报内蒙古名牌产品企业3家。 申报锡林郭勒盟“盟长质量奖”2家。组织辖区1家企业填报内蒙古名牌产品年鉴和2017年企业品牌价值评价数据信息。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方面:在我旗积极努力下“乌珠穆沁羊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审查。目前,我旗13家肉食品加工企业已全部获得“乌珠穆沁羊肉”地理产品标志、获得证书,并使用了“乌珠穆沁羊肉”地理标志地标。

  (三)实施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管

  一是深入实施质量强旗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盟行署《锡林郭勒盟关于推进质量强盟战略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调整质量强旗领导小组,制定出台《2017年质量强旗工作要点》和《2017年“质量强旗”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全面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将品牌培育、标准化建设、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各项目标纳入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6年设立了,目前,东乌旗首届“旗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已结束专家评审,进入拟授奖评定环节。扎实实施“质量强旗”战略,着力推动质量发展,我旗额吉淖尔盐场成功荣获2016年度“盟长质量奖”荣誉称号。二是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全面提高质量的总抓手,逐步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着力抓好建材、食品、羊绒产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全面提升了全旗质量发展水平。制定出台《2017-2020年品牌培育计划》,初步确认了重点培育企业和产品名单,帮助2家企业申报了2017年自治区名牌产品,督促指导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强化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为提升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组织5家企业质量负责人参加了全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培训班。三是深入实施标准化行动计划。按照“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标准化+”行动,加快推进构建新型工业、现代畜牧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4大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推动管理方式、生产方式、服务方式转变;充分发挥我旗农畜产品纯天然、无污染的优势,切实抓好农牧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国家级肉牛肉羊优良畜种繁育示范基地建设;启动实施旗长质量奖,鼓励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采取国内外先进标准,逐步实现我旗重点产品、优势产品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达到先进水平。四是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2017年7月至9月,东乌旗食药工商质监局组织开展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1家,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共检查特种设备71套台设备。针对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周期内、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日常维保记录和定期自检记录是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健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及电梯维保是否到位等。经查发现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存在以下问题:无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记录、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存在问题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份、相关企业已整改完成。东乌旗满都宝力格镇明星超市非法无证充装液化气气瓶,已被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整,已取缔。我辖区内第三季度新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共计31台,其中锅炉1台、压力容器26台件、起重机械4台。

  二、存在问题、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滞后,难以满足工作发展需求。部分企业不太重视自身检验检测手段的建立和完善,小企业、小作坊尤其欠缺自检能力和专门从事检验的技术人员,产品质量在厂内不能自检。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虽然一直注重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但由于缺乏财政经费保障,检验能力建设提档升级相对滞后,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能同步,难以满足质量工作发展的客观需求。

  2.争名创优意识不强,名牌产品所占的比例不高。目前,我旗上规模、有档次的企业比例少。企业业主和社会各界对名牌战略的认识不到位。

  (二)措施和建议

  1、深入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质量强旗工作,有效推动我旗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2、强化从政府层面推动品牌造势。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等宣传我旗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名牌产品称号和盟长质量奖的企业及产品,建立政府品牌奖励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旗长质量奖”评选,鼓励企业申报各级质量奖,从政府层面营造追求品牌、重视品牌、激励品牌的氛围,为全旗企业树立标杆,为全旗品牌发展造势,促进企业从重数量立企到质量兴企的转变,从生产产品到创建品牌的提升。

  3、持续保持打假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劣、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典型违法行为,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严格开展后处理,确保重点产品质量安全。

  4、发挥质监职能优势抓好服务。充分发挥食药工商质监部门在产品质量行政法律法规、产品检测检定校准、标准化工作人才等方面优势,广泛深入重点培育企业,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过程控制、新技术应用研究、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改进的技术改造等方面与企业对接,全方位、零距离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增强企业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我旗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来源:东乌旗食药工商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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