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现将我旗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强制扑杀: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
2.补贴范围:目前,纳入强制扑杀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和马传贫。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3.补贴标准:
重大动物疫情扑杀补贴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要求,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各省(区、市)可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测算标准。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比例分别为40%、60%、80%(内蒙古为西部地区,补助比例为80%)。
布病阳性畜扑杀补贴标准: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锡林郭勒盟行署《锡林郭勒盟布鲁氏菌病阳性畜扑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署办〔2022〕30号)精神,依据旗发改委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上一年度活畜市场价格为参考,补贴计算如下:
母羊:参考价1270元,中央补助400元,其余部分的70%由盟、旗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补贴,即盟、旗两级财政各补贴304.50元,共609元(三级补贴合计1009元)。
周岁羊:参考价1250元,中央补助400元,其余部分的70%由盟、旗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补贴,即盟、旗两级财政各补贴297.50元,共595元(三级补贴合计995元)。
羔羊:参考价900元,中央补助400元,其余部分的70%由盟、旗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补贴,即盟、旗两级财政各补贴175元,共350元(三级补贴合计750元)。
种公羊:参考价3200元,中央补助400元,其余部分的70%由盟、旗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补贴,即盟、旗两级财政各补贴980元,共1960元(三级补贴合计2360元)。
肉牛:参考价19500元,中央补助2400元,其余部分的70%由盟、旗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补贴,即盟、旗两级财政各补贴5985元,共11970元(三级补贴合计14370元)。
种公牛:参考价24500元,中央补助2400元,其余部分的70%由盟、旗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补贴,即盟、旗两级财政各补贴7735元,共15470元(三级补贴合计17870元)。
奶牛:参考价16000元,中央补助4800元,其余部分的70%由盟、旗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补贴,即盟、旗两级财政各补贴3920元,共7840元(三级补贴合计12640元)。
4.申请程序:由国家、自治区、盟、旗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按规定认定后,详细记录统计强制扑杀畜禽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逐级上报,按标准进行补助。
5.申请材料:发布疫情处理材料、扑杀明细、疫情报告、养殖户个人身份证。
6.咨询电话:0479-3225730
7.受理单位:东乌珠穆沁旗农牧和科技局
8.办理时限:动物防疫资金下达后按标准进行补助
9.监督渠道:
电话:0479-3224955
地址: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宝拉格西街16号
东乌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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