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2024年12月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发布日期:2024-12-23 09:18 浏览次数:

  一、城乡低保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60元。12月对全旗713户1173人发放低保金71.11万元,其中城镇低保对象593户929人,发放低保金56.99万元;牧区低保对象120户244人,月发放低保金14.12万元,1-12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878.79万元。

  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每人每月1337元,部分丧失自理能力每人每月573元。12月对全旗特困供养人员56人,发放供养金9.52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补助9人0.52万元,1-12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及照料护理补贴113.29万元。

  三、临时救助资金。12月份为16户30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01万元。1-12月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38.56万元。

  四、孤儿养育金每人每月标准为2293元。12月全旗救助孤儿9人,发放资金3.9万元,1-12月累计发放养育金29.35万元。

  五、困境儿童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50元。12月对全旗救助困境儿童5人,发放资金0.33万元,1-12月累计发放补助金4.23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1-12月份累计发放孤儿助学金2.5万元。

  六、“三民”生活补贴资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18元。12月对全旗“三民”20人,发放资金2.44万元,1-12月累计发放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30.82万元。

  七、残疾人两项补贴每人每月125元。12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123人,发放补助14.08万元,1-12月累计发放补贴金153.38万元。

  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293元。12月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金10人,发放资金1.92万元,1-12月累计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金21.67万元。

  九、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享受低保70-74周岁以上老年人)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12月份为125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资金0.63万元,1-12月累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资金7.74万元。

  十、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享受低保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标准为半失能每人每月50元、失能每人每月100元。12月份为38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资金0.24万元,1-12月累计发放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3.14万元。

  十一、高龄津贴标准为75-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12月份为1689人发放高龄津贴17.93万元,1-12月累计发放高龄津贴资金203.53万元。

  十二、重度精神障碍监护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  12月份为42人发放重度精神障碍监护人发放监护人补贴资金1.2万元。1-12月累计发放监护人补贴11.28万元。

  十三、一次性生活补贴。2024年共发放两次一次性生活补贴,2月份为1299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6.5万元。9月份为302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30.2万元。

  十四、电价补贴标准为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一个季度每户补贴18.68元。截至目前发放四个季度电价补贴共2990户次,累计发放5.59万元。

  十五、40%精减退职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60元。12月40%精减退职金1人,发放资金0.1万元。1-12月发放资金1.03万元。

  十六、免除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对象死亡后实行火葬的,每具补助基本殡葬服务费最高标准为1500元,火化骨灰散撒的,在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基础上,每具减免绿色节地生态安葬补贴500元,2024年累计发放5.6万元。

来源:东乌旗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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