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锡财农〔2024〕383号)文件资金分配安排,下达我旗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助金为1268万元,经《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东政字〔2024〕49)号同意,现将我局组织实施的2个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东乌珠穆沁旗饲草加工抗灾调运中心项目、东乌珠穆沁旗抗灾饲草储备输出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任务:改造全混日粮加工车间、新建青储窖和机械库等配套设施、购置饲草加工运输等设备。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实施期限:2024年6月-12月
责任人:钢照日格
受益对象:嘎查集体及嘎查牧民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依托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促进嘎查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集体资源使用效率。稳定提高嘎查集体经济,推动畜牧业及饲草产业发展的同时发挥联农带弄作用。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6月2日
监督电话:12317
受理电环:0479-3221221
电子邮箱:dwqfpb@163.com
附件:东乌珠穆沁旗抗灾饲草储备输出基地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pdf
东乌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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