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全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640.55万元,同比增长6.7%。
从经营单位所在地看,全旗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1557.95万元,同比增长5.5%;牧区消费品零售额13082.60万元,同比增长5.0%。从消费类型看,商品零售23160.53万元,同比增长4.2%;餐饮收入11480.02万元,同比增长7.6%。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单位13家,其中企业10家,个体经营户3家。批发企业4家,零售业企业3家,住宿业企业3家,零售业个体经营户2家,餐饮业个体经营户1家。
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实现17337.40万元,同比增长23.6%,限额以上零售业零售额实现1946.60万元,同比增长82.8%,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实现373.60万元,同比增长14.5%,其中客房收入134.10万元,同比增长43.9%,餐饮收入231.80万元,同比增长25.4%,(餐饮收入中的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2.50万元,同比下降62.7%)其他收入6.80万元,同比下降-85.8%,商品销售额0.9万元,同比增长200.0%。从重点领域看,零售业涨势明显,住宿餐饮业有增有降。
基本生活类消费增势有升有降,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97.5%,其中粮油类下降21.6%,肉禽蛋类增长489.6%。饮料类同比下降22.7%,烟酒类下降19.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32.9%,日用品类下降23.4%,其他未列明商品类下降7.7%。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