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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4 16:26 浏览次数:

内蒙古天边草原民族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内蒙古天边草原民族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中“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对内蒙古天边草原民族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因你单位通过登记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pdf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4793221516          

  联系地址: 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乌珠穆沁南路30号

  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来源:东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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