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1号)的有关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十四条的规定,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保证东乌珠穆沁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科学合理可行,兹定于2026年5月18日举行东乌珠穆沁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东乌珠穆沁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听证会
二、听证会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30举行。
三、听证会地点:东乌珠穆沁旗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人员:财政局、发改委、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林业和草原局、统计局、农牧和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嘎查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关心支持自然资源工作的社会公众代表。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欢迎符合上述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26年5月18日前向东乌珠穆沁旗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东乌珠穆沁旗自然资源局410办公室)。
六、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凡在我旗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报名;
2.听证会申请人可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3.听证会申请人应熟悉征地有关情况,并关注本旗经济发展状况,经旗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
4.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5.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东乌珠穆沁旗实际情况,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7.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8.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9.会议时间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9-3221425
邮箱:38203948@ qq.com
东乌珠穆沁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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