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第81号)要求,为确保辖区内每条河流、每个湖泊的河湖长不空缺、不空位、不空岗,结合我旗领导干部工作调整情况,对乌拉盖河旗级河长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河长名单予以公告。
乌拉盖河旗级河长:牧仁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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