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保障堤防工程安全运行,根据盟水利局《转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全区水库、堤防、水闸安全度汛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现将东乌旗提防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公告如下:
工程名称 |
责任人 |
姓名 |
职务 |
东乌珠穆沁旗嘎达布其防洪工程 |
行政责任人 |
斯钦 |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
主管部门责任人 |
钢照日格 |
旗农科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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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单位责任人 |
苏日图 |
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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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防洪工程 |
行政责任人 |
斯钦 |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
主管部门责任人 |
钢照日格 |
旗农科局局长 |
|
管理单位责任人 |
苏日图 |
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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