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要求,在我旗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自治区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东乌珠穆沁旗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经旗县级自查、盟级检查、自治区3轮核查,历时8个月,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核查图斑共计1581个,数据成果于7月底最终通过国家审核,于2024年10月底下发最终成果并启用,标志着圆满完成了我旗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任务。该项工作是对2023年度我旗自然资源数量变化及利用情况的全面摸排,有利于精准掌握我旗自然资源利用现状情况,保持基础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并为政府及其他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东乌珠穆沁旗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1、耕地。全旗耕地14.07万亩。其中:水浇地1.05万亩,旱地13.02万亩。
2、林地。全旗林地75.9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2.55万亩,灌木林地7.82万亩,其他林地35.54万亩。
3、 草地。全旗草地5358.68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5352.06万亩,人工牧草地1.34万亩,其他草地5.28万亩。
4、 湿地。全旗湿地546.56万亩。其中:沼泽草地0.42万亩,内陆滩涂546.14万亩。
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旗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48万亩。其中:建制镇2.54万亩,村庄2.18万亩,采矿用地5.37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30万亩。
6、交通运输用地。全旗交通运输用地9.0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65万亩,公路用地6.44万亩。
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旗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5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89万亩,湖泊水面14.13万亩,水库水面3.82万亩,坑塘水面11.60万亩,沟渠0.13万亩,水工建筑0.01万亩。
8、其他土地。全旗其他土地31.79万亩。其中:农村道路23.49万亩,设施农用地1.47万亩,盐碱地0.07万亩,沙地1.78万亩,裸土地0.71万亩,裸岩石砾地4.27万亩。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