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司发〔2024〕16号
关于印发《东乌珠穆沁旗赋予苏木镇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东乌珠穆沁旗赋予苏木镇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经2024年旗政府第8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做好调整执法事项工作。
附件:1.东乌珠穆沁旗赋予乌里雅斯太镇行政执法权力事项(27项)
2.东乌珠穆沁旗赋予道特淖尔镇、嘎达布其镇、额吉淖尔镇、满都宝力格镇、呼热图淖尔苏木、萨麦苏木、阿拉坦合力苏木、嘎海乐苏木行政执法权力事项(43项)
中共东乌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乌旗司法局
东乌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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