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丧葬权益,自2024年1月12日起全面启用新版火化证和骨灰安放证,旧版火化证、公墓证和骨灰寄存证不再使用。逾期未使用完的证件作报废处理,新版火化证由手写改为电脑打印,开具时在逝者遗像处右下角印有东乌珠穆沁旗殡葬服务中心业务用章。各相关部门自2024年1月12日起受理有关业务时,不再认可旧版火化证、公墓证和骨灰寄存证。2024年1月12日前开具的旧版火化证、公墓证和骨灰寄存证,可继续使用,不再换发新证。
特此公告。
附件:新版火化证和骨灰安放证样式
东乌旗民政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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