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通关,确保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安全、顺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现将珠恩嘎达布其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规定公告如下:
一、口岸限定区域划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条第三款,公安部《关于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边防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境【2013】1500号)第十二条等文件精神,按照因地制宜、有效封闭、有力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划定口岸限定区域。
二、口岸限定区域范围
口岸东、西、北4米网围栏及南侧物理围栏以内(不包括口岸西侧东乌旗嘎达布其进出口货物储运有限公司场地)。
三、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措施
(一)东乌旗口岸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加强限定区域封闭性建设,全方位、多角度推行高清监控报警,在口岸醒目位置设立口岸限定区域提示标牌,全力推进口岸精准化、智能化管控体系建设。
(二)为维护口岸限定区域正常出境入境秩序,珠恩嘎达布其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通过南、北岗执勤、视频及实地巡查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管理,并会同口岸有关职能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必要时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警戒。
(三)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车辆及货物应经珠恩嘎达布其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批准,并主动接受和服从边检站的检查和管理。
(四)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口岸限定区域或进入后不服从管理,违法相关法律法规、扰乱口岸管理秩序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法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秩序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珠恩嘎达布其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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