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深化“管理网”。围绕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水质不断提升。2024年,旗河长办对全旗总河长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明确旗域内57条河湖三级河湖长86名,实现河湖长全覆盖。深入推行“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开展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形成河湖长制度保障体系。2024年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500余次、召开河湖长会议2次;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整治行动,排查整治问题146个,整改完成率96.7%;组织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检查人员230人次,巡查重点河段600公里;完成26个湖泊健康评价工作。
二是提升优化“资源网”。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目标管理,严控取水、用水、退水三个环节过程管理,鼓励工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措施,加强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用水效率,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024年,全旗用水总量3467万m3。严格实施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办理取水许可证13件,延续取水许可证8件,依法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677.9万元。
三是稳步推进“建设网”。积极探索推进牧区供水规模化发展,紧盯“提质”“安全”等关键环节,全力巩固提升集中供水,做好牧区供水保障,确保牧区群众喝上“放心水”。2024年,总投入1236万元实施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新建水源井103眼,解决了7个苏木镇27个嘎查309户1402人和14.58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问题。总投入64万元对7处牧区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维修改造,保证供水水量、水质、水压全部达标,集中供水保障率达到95%以上。2024年开展饮水安全动态排查2次全旗163户脱贫户及33户监测户,累计出具饮水安全鉴定书196本。紧盯国家宏观政策和投资导向,投入22万元编制完成《东乌旗水网建设规划》,形成全旗水网建设重大项目清单及全旗水网“一张网”。
四是全面落实“安全网”。推进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能力建设,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依托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系统,密切关注汛情、雨情,及时准确发布临灾预警,2024年共发送预警信息28条。结合地域实际,修订完善水旱灾害、山洪灾害等防御预案,制定印发《东乌旗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责任制,常态化对全旗工矿企业开展专项检查,2024年累计开展检查15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