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旗委书记、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主任兴安主持召开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自治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四次会议精神,盟依法治盟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文件精神,听取了2020年全面依法治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审议了《中共东乌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稿)》,《东乌旗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审议稿)》。
兴安在讲话中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际,以法治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法治建设有关部署要求,突出重点领域,把握关键环节,围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凝心聚力,严格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突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扎实有效地做好全面依法治旗各项工作。
兴安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要发挥好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和协调小组合力攻坚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旗工作向纵深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要当好参谋助手,发挥好沟通上下、联系左右的作用,各协调小组要推动委员会决定事项、部署要求在本领域得到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不折不扣完成本部门本领域全面依法治旗工作任务,在新征程上不断开创东乌旗法治建设新局面。
周玉龙、周沃民、陈在林、张金梁、柯晓明等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成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