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进作风、上门问需,通过“关长送政策上门”“企业问题清零”等机制,强化通关便利化政策供给,解答企业关于监管场地、矿产品进口等方面问题12次。完善现场监管作业指导书,针对煤炭进口、汇总申报等流程开展专题培训,对物流监控、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岗位人员进行练兵考核,着力提高业务能力。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完善争议纠纷现场调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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