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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6-13 18:39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反馈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涉及我旗1家经营单位。现将东乌珠穆沁旗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1、绿色低钠湖烟280g/);生产日期:20241221日;抽样基数:4袋。检验不合格项目: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项目不符合GB 5009.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指标的测定》;检验机构: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468.76元;2.罚款50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6468.76元,上缴国库。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来源:东乌旗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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