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贯彻落实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全盟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培训的相关工作要求,11月29日,东乌旗应急管理局开展了矿山领域“五职矿长”补充培训,为矿山安全生产再添坚实保障。
此次培训聚焦那些因公错过盟应急管理局组织培训的“五职矿长”,虽然仅有 2 名学员,但培训的质量与深度绝不打折。由经验丰富的分管副局长亲自授课,培训内容丰富多元且极具针对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 - 2026)》等文件的详细解读,让学员们对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有了清晰透彻的理解。
培训中,结合当下真实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触目惊心的警示信息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深度融合。深入浅出的讲解方式,使专业知识不再晦涩难懂。在交流探讨环节,对具体法律法规的深入剖析,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矿山安全专业知识储备,为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飞跃奠定了基础。
通过此次补充培训,实现了辖区内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学习培训的全员覆盖,不留死角。参训学员发表了学习心得,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全力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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