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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公安:“两所联调”化纠纷 为民办事不停歇

发布日期:2023-06-14 09:02 浏览次数:

  为全面推进“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持续推动“两所联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实际行动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6月8日,东乌旗公安局呼热图淖尔派出所一天内成功调解多起矛盾纠纷案件,做到了“家门口”解决纠纷、“零距离”服务群众。

  6月8日,东乌珠穆沁旗呼热图淖尔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嘎查牧户陈某求助电话,称陈某前不久将其本人部分草场出租给白某某,近期因羊圈拆除、部分设施共用等问题屡次发生口角,双方均心生反悔,但因退定金、退草场、双方损失等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特向派出所求助解决问题。面对辖区群众信任,派出所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见面后,派出所民警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从双方各自利益角度耐心劝说并安抚不满情绪,进行了长达1小时的调解。最终,在派出所民警主持下,双方表示愿意各退一步,陈某退还大部分定金,白某某按约定时限让出草场,这场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当天,派出所民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赴辖区某嘎查,了解该嘎查侯某某与郭某某之间纠纷情况。经两所民警与工作人员走访了解,侯某某与郭某某为相邻两户,因越界打草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对赔偿费用未达成一致,导致纠纷矛盾问题一直未解决。两所民警与工作人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指定地点,通过专业的法律解答、接地气的情理分析,促使双方平复心情,矛盾逐渐缓和。经两所联合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意见。

  6月8日下午,派出所民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某嘎查孙某某家中了解一起纠纷问题。据悉,近期辖区高标准农田通电项目正在施工,因需要通过孙某某家牧场立杆拉电,其家人曾阻拦工程队在自家草牧场施工。两所民警与工作人员充分听取当事人诉求,向其认真普及宣传了针对性法律法规,并耐心讲解惠民利民相关政策,经过真诚沟通,当事人终于接受了两所工作人员的建议,现场表态会做好家人思想工作,坚定支持全旗重点项目施工顺利开展。

  东乌珠穆沁旗两所联调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不仅做到对辖区的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变事后处置到事前防范,更有助于两所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刚性”与人民调解“柔性”特质的同时,刚柔并济最大限度地优化调解结果,实现了“枫桥经验”本土化。

来源:东乌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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