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外事、口岸、环境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人民防空等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外事办公室、珠恩嘎达布其口岸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联系人大、政协、国家统计局东乌珠穆沁调查队、盟生态环境局东乌旗分局、工商联、供电分公司、气象局、森林消防大队、消防救援大队、东乌海关、珠恩嘎达布其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旗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财税金融、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联系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锡林郭勒盟分行东乌珠穆沁旗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锡林郭勒盟分局东乌珠穆沁旗营业管理部)及其他各银行和金融保险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旗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农牧林水、草原生态、乡村振兴、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优抚、军民融合、军地协调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 32106 部队、人武部、天泽供水有限公司、科协。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协助旗长统筹维护稳定、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和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人民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边境管理大队、武警中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旗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民政、民族事务、政务服务、大数据、公共资源交易、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供应销售、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民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合作交流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销社。
联系烟草专卖局、邮政分公司、宗教事务局、石油公司、广电网络公司、732 台。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