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在山东省济南市开幕,会上宣布了国家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并进行授牌,东乌珠穆沁旗被正式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在年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为荣获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的地区进行授牌,东乌珠穆沁旗旗委副书记阿拉木斯同志代表我旗在授牌仪式上领牌。这份来之不易的殊荣是对东乌珠穆沁旗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褒奖,更是对持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责任和担当。
东乌珠穆沁旗坐落于祖国北疆,是有500多公里边境线的典型草原旗县,草地5362万亩,林地75.8万亩,湿地548万亩,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不仅肩负着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使命,还是生态旅游发展的重要依托地。近年来,东乌旗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和打实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立足地区发展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把祖国北疆建设得山清水秀、草沃林茂。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五年来,东乌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范围内,辖区内空气优良天数达标率稳定在98%以上。建成全天候大气自动监测站,采选企业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未履行草原征占项目实现全部销号。旗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在自治区103个旗县市区中稳居前3,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饮用水水源地安装视频探头及监控平台,设置标示牌、警示牌及围封,完成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投入治理资金8043万元,完成治理面积5664亩,目前全旗自治区及以上绿色矿山达8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和“林草长制”。常态化开展巡察巡护和打击破坏河湖、林草违法行动,在17个旗直部门设立二级网格员、74个嘎查和社区设为三级网格员,开展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属地内苏木镇、嘎查村“户改厕”、村庄清洁、道路修缮及河湖水综合治理等工作,现完成3356牧户“户改厕”任务;清理牧区生活垃圾5343.6吨、清理嘎查内沟渠457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畜牧业生产废弃物585.5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86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98份、张贴宣传标语712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4072人次;累计巡河1063次,清理各类垃圾37.8吨。开展联合执法17次,督查检查5次,进一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全力抓好基层办公环境改造提升,大力推进“煤改电”项目工程,已成功打造全旗8个苏木镇54台行政事业单位及嘎查办公活动场所锅炉改造,清洁取暖面积达到5.1万平方米,有效降低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对减少燃煤消耗、改善大气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发展“文旅振兴”。加快东乌珠穆沁旗旅游总体规划、额吉淖尔盐湖景区、东乌珠穆沁文旅融合发展产业园、东乌珠穆沁旗中蒙边境旅游景区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形成以“东乌珠穆沁旗深度体验线”为基础,“东乌珠穆沁旗风光集锦”、“千里边疆草原博物馆”、“千里草原风俗景观画廊”专项旅游线路相互补充的旅游线路体系。草原盆地乌里雅斯太山景区改造和乌珠穆沁游牧文化体验基地建设顺利推进,升级改造牧人之家16处,乌珠穆沁部落被自治区评为五星级牧区旅游接待户,“天然氧吧”宝格达山国家自然森林公园四季风景如画。近年来,东乌珠穆沁旗累计接待游客216.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6.52亿元。东乌珠穆沁旗始终秉承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将我旗丰厚的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财富,进一步促进文旅产业蓬勃发展,为我旗绿色转型发展打下夯实基础。
扎实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累计投入2.7亿元,完成35万亩乌拉盖河水源涵养林人工造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面积144.25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7.5万亩等生态项目,完成满都宝力格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国家试点项目14.5万亩,额吉淖尔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自治区试点项目13万亩,围栏封育15万亩,地质环境治理面积3.62万亩。通过高质量实施沙地禁羊、沙源治理、乌拉盖河源水源涵养林和地质环境治理等系列工程,使沙地林草植被覆盖度达到50%以上,牧草平均高度达到36.9厘米,目前全旗林草覆盖率达到89.4%,其中森林覆盖率达到3.01%。75%以上的国土面积划入生态红线范围,东乌珠穆沁草原、乌拉盖草原入选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名单。
生态文明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下一步,东乌珠穆沁旗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城镇及牧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创建低碳型社会,巩固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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