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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与用电过户联动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9 17:28 浏览次数:

东自然资源〔2024〕21号

不动产登记与用电过户联动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东乌珠穆沁旗营商环境,打造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东乌珠穆沁旗自然资源局加强与东乌珠穆沁供电分公司对接沟通,进一步完善“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功能,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与用电过户业务一次申请、多项过户的网上通办,现在东乌珠穆沁旗推广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与用电过户同步受理。

  线上通过登录东乌珠穆沁旗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申请办理,线下通过不动产登记大厅或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在受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同步受理用电客户联动过户业务,设立标识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主动提供联动过户服务。

  二、办事企业和群众自愿选择同步过户,收取一套申请材料。

  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可根据办事企业或群众对用电事宜同步过户的申请,为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用电同步过户业务。申请人只需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勾选办理事项,填写用电客户表号或户号等相关信息,完成账户费用核验,并签订由供电企业提供的制式合同。

  三、严格遵守工作流程,按照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联动过户所需的申请资料通过电力直联系统和“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同步上传至供电企业;二是供电企业接收到相关资料和申请表后,在本单位系统中完成更名(如有特殊情况直接与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接);三是供电企业将办理结果传回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不动产与用电过户联动办理。

  以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时限为基准,实现同步受理,同步办结。

  二手房转移登记办理时间为1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完成登簿并将相关资料推送至供电企业,供电企业收到同步过户申请后,在1各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不动产登记中心。

  东乌珠穆沁旗自然资源局         东乌珠穆沁供电分公司

  2024年 9月29日

来源:东乌旗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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