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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严抓政策落实 持续优化交易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4-05-15 08:48 浏览次数:

  一是推进平台标准化建设。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实现“三系统一平台”(交易系统、服务系统、监管系统和交易大数据平台)的应用。落实“应进必进”工作要求,按照交易平台“五个统一”原则,不断加快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进程。2023年12月通过加装监控摄像机、更换符合远程异地评标电脑设备等方式,对交易场地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我旗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水平,最大限度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二是加大远程异地评标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盟委关于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实现“不见面”开标、见证、监督和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服务功能。2023年共实现工程建设类远程异地评标12项、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2项。

  三是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积极落实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零收费”制度,进一步优化收退流程,简化收退手续,依法做到保证金本息应退尽退,缩短投标企业资金占用周期。同时,大力推广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2023年共收取保证金29笔301.6万元,电子保函48份1537万元,电子保函的比率占到总金额的83.6%;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四是提升交易服务质量。制定印发《东乌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廉政风险内控评价》,并对招投标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细化了80个风险点。严格按照廉政风险“一标一评估”、交易见证“一标一记录”和信用管理“一标一评价”制度开展各项交易工作,落实守信共同激励和失信共同惩戒措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合法权益。 

来源:东乌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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