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全面推进我旗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建立编制统一、权属统一、运行经费统一、监管统一、车辆统一调派的公务用车管理模式,根据《锡林郭勒盟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盟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锡公车办发〔2021〕46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要求,着眼改革创新传统公务用车保障模式,以推进公务交通分类提供为途径,建立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三)工作目标
全旗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要统一部署、逐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机构范围
(二)车辆范围
(三)车辆权属
(四)保障方式
(五)经费管理
(六)资源整合
(七)司勤人员安排
(八)车辆移交处置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三)创新工作模式
(四)严格车辆使用管理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